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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上海:七项新规打造电影产业核心竞争力

    作者:本报记者 曹继军 颜维琦 《光明日报》( 2014年10月28日 09版)

        本报上海10月27日电(记者曹继军、颜维琦)上海27日发布《关于促进上海电影发展的若干政策》,旨在部署和建设形成完整的电影产业链,提升上海电影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1913年,中国第一部故事片《难夫难妻》在上海问世。20世纪20年代,明星公司、联华公司、天一公司等中国最早一批电影公司在上海落户。“从历史看,上海电影曾经奠定了中国电影的产业基础。但与历史成就相比,现在上海电影面临着新的困难和挑战:优秀作品优秀艺术家总量不多,多元化制作主体不够丰富,缺乏竞争力,电影科技能力和制作能力有所下降,城市的票房总额在全国排名有所下降。”上海电影集团总裁任仲伦坦言,在这样的背景下,上海制定并实施关于促进上海电影发展的若干政策,其意义和价值至关重要。

        此次出台的七项政策从政府的介入度、企业的集聚度、作品的鲜亮度和政策的公平度着手,提出加大上海电影发展的财政扶持力度,落实上海电影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上海电影企业金融支持政策,加强上海电影教育和电影人才队伍建设,实行建设差别化用地政策,充分发挥区县在上海电影产业发展中的作用,设立上海电影摄制服务机构。一系列政策凸显组合效应,着力于鼓励创作、打造电影全产业链,增强政府对电影产业的服务。

        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徐麟说:“上海电影要树立全国视角、全球视野,不断打造完整产业链,发挥各类主体的特色优势,推进跨界融合,优化电影产业布局。要自觉将核心价值观融入电影创作,坚持主旋律题材与商业题材并进、本土题材与重大题材并进,重点打造‘上海出品’。”当天,上海影视摄制服务机构宣布成立,将为各类主体来沪拍摄影视剧提供免费咨询、协调服务,首批推出11项咨询服务、102项协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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