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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0月22日 星期三

    最美基层法官

    黄志丽:将爱融入法的天平

    本报记者 靳昊 《 光明日报 》( 2014年10月22日   04 版)

        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1年来,她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5000多件,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能够交出这份漂亮“成绩单”的,就是全国优秀法官、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志丽。

     

        黄志丽常说:“群众是最亲的人,法官的根在群众,心在百姓。”一位80高龄的老大娘在交通事故中左腿粉碎性骨折,卧病在床无人照顾,黄志丽不仅为她赴外省追讨赔偿款,而且悉心照顾她3年多,直至老大娘去世。农民工许某从脚手架上坠落,高位瘫痪,妻子将他丢在工地要挟雇主赔偿。黄志丽提前介入调解,她卷起袖子为许某擦脸、喂饭喂水,并与许某妻子长谈,唤起她的亲情。同时找到雇主,协调筹款,让许某能尽快恢复治疗。

     

        为了回应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黄志丽把司法为民的台子搭进社区、乡村,创设了“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坚持每周两次进社区、下农村,开展巡回办案、诉前调解、法律咨询,化解涉诉信访矛盾,宣传法制。一年多来,“黄志丽法官工作室”为群众答疑解难352次,纠纷现场解决率达84%,社区诉讼案件大幅下降。在黄志丽的带动下,目前,芗城区已经有5个“黄志丽法官工作室”,让矛盾纠纷都尽量化解在基层。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黄志丽始终恪守一名法官的职业操守。到外地办案,原告好意提出派专车接送,黄志丽坚持坐硬座吃泡面;炎热的夏天,就连被告递来一瓶矿泉水,黄志丽也婉言谢绝;一起商品房买卖案件,被告开发商打电话给黄志丽,说如果判决结果有利于他,可以送她去海南5日游,被黄志丽一口回绝。

     

        走在路上,常有人喊黄志丽“丫头、闺女、妹子”等等,她也记不清是哪个案件的当事人了。有朋友听到,就问怎么会有这么乡土的称呼?她自豪地说:“这多亲切呀!”(本报记者 靳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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