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上映的电影《亲爱的》,向人们讲述了田文军、鲁晓娟在孩子被拐后踏上漫漫寻子之路,之后又与孩子“养母”李红琴争夺孩子的故事。找回孩子,全家团圆,可是孩子只认“养母”不认亲妈,故事又陷入了另一个困境。影片以“打拐”为题材,既反映了拐卖儿童犯罪的危害,又折射出打击拐卖儿童犯罪面临的诸多困境。如何弥补被拐之“痛”?实现从“全民打拐”到“天下无拐”,还有哪些工作要做?记者日前就此进行了采访。
案件虽侦破,留下的“痛”尚未结束
儿子小涵(化名)被解救回家已经近一个月了,但王志雪发现,有时儿子还是偷偷地说恨她,埋怨她看管不严致使其被拐,且时常念叨“养父母”的好。
王志雪无奈地说,这可能就是债,我欠了将近10年,要慢慢还。
2005年7月3日,河北邢台的李登亮、王志雪夫妇1岁半的儿子小涵被拐,遂向警方报案。警方发现,四川省三台县的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且案发后下落不明。2011年5月,公安部将此案列为打拐专项行动第一批督办案件。但缺乏有价值的线索,案件一直未能侦破。
今年以来,河北省公安机关开展积案攻坚,重新梳理未破拐卖积案。邢台警方先后奔赴陕西、山西等地,经半个多月的艰苦工作,6月9日,在陕西韩城一煤矿最终将逃亡近10年的犯罪嫌疑人抓获。
之后,警方深挖细查,又辗转山东、河南、河北、北京等地,将该案同犯吴某、郑某、饶某等抓获。9月25日,警方将被拐卖、正在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学上学的小涵解救,并送还其亲生父母。经DNA信息比对,小涵就是10年前李登亮、王志雪夫妇丢失的孩子。
案件成功侦破,看似圆满画上了句号,但它带给李登亮一家人的“痛”远不止这些:近10年,李登亮夫妇强忍悲伤,苦苦追寻,记不清找过多少次;近10年,李登亮夫妇有了女儿和小儿子,小涵回来后,如何与他们相处成了新问题。
其实,这种“痛”在影片《亲爱的》主角田文军的原型彭高峰身上亦有体现。2008年他在深圳工作时儿子乐乐被拐。3年寻子期间,受过骗、想过自杀,后在亲戚劝说下生了小儿子文博。找回儿子乐乐后,却发现孩子和养母感情深厚,不想回家……
“拐卖儿童犯罪,罄竹难书!对一个家庭来说是毁灭性的打击,所以公安机关不会放弃任何一起拐卖案件的侦破。”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说。
买方市场猖獗,法律亟待完善
针对拐卖儿童犯罪跨区域、大范围流窜等特点,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主动出击,仅今年2月,公安部就指挥全国27个省区市警方同步开展特大网络贩婴案集中抓捕解救行动,摧毁4个特大网络贩婴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094名,解救被拐卖婴儿382名。
另外,自2009年4月全国开展打击拐卖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公安部还组织全国公安机关不断创新打拐工作机制,建立侦办拐卖儿童犯罪“一长三包责任制”、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来历不明儿童摸排比对机制,建立了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可谓成效显著。
打拐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面对成绩,陈士渠只是“希望拐卖儿童犯罪案件的数量越来越少,有更多家庭免受骨肉分离之苦”。
不过,他坦陈,受当下错误观念、部分法规不完善等不利因素影响,打拐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记者也在采访中发现,有一部分人错误地认为,被家庭遗弃、家庭贫困的婴儿,其生活因为被贩卖才能得以改善,公安机关不应过多打击贩婴行为。这种错误的认识,实际上在默许拐卖儿童犯罪的非法存在。
我国刑法规定,收买是犯罪,但是不阻挠解救,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没有伤害虐待的,可不追究刑事责任。对此,陈士渠表示,这并不利于打击日益猖獗的买方市场。他说,发生此类犯罪,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需求、有买方市场存在,两者呈正相关关系。
对于拐卖案件的管辖,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行为的发生地和被告人居住地有权管辖。“实际上,人贩子往往跨区域、大范围流窜作案,拐出、拐入、中转地都是犯罪行为发生地,加之经费不足、警力紧张,打拐工作困难重重。”陈士渠说。
此外,专家表示,犯罪行为证明标准过于烦琐、量刑偏低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客观上不利于对拐卖犯罪行为的打击。
防范打击并举,“买方入刑”能否变为现实
陈士渠介绍,反拐工作包括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进一步落实综合治理。
他说,电影《亲爱的》是以新闻故事为原型,其中孩子被拐是父母疏于看管造成的。这提醒我们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必须重视防范,学校、幼儿园等机构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家长、孩子的防拐意识和能力;在拐入地,还要大力宣传“买孩子是违法犯罪”的思想,纠正部分人错误观念。
在救助方面,多地警方表示,要摸清农村地区非法收买及收养儿童的数量,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查找、解救并妥善安置其中的被拐儿童。
针对被拐儿童解救后的康复问题,幼教专家林怡表示,少年儿童跟父母的依恋关系不可分离、不可缺少。如果孩子被拐,依恋关系受挫,成功解救后或许会产生很多“不良反应”:孩子不信任人,不能接受他爱的人也不能爱他人,较难形成良好的交往能力。
为此,林怡建议,家长一定不能急于求成,可向专业人士比如心理咨询师、心理医生等寻求帮助,帮助孩子弥补被拐卖甚至与“养父母”分离的创伤,恢复孩子正常的与亲生父母的依恋关系。
专家表示,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呼吁、推动“买方入刑”。只有严厉打击买方市场,加大对买方的处罚力度,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拐卖儿童犯罪。同时,应理顺拐卖案件的管辖权,简化犯罪行为的证明标准,打防并举,才可能实现“天下无拐”的目标。
据了解,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将就收买被拐儿童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作出新规定。“天下无拐”能否慢慢变成现实,人们拭目以待。(本报记者 王昊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