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强调,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正在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必须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好。此次会议释放出的以创新驱动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明确信号,既契合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也提出了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对于提升我国原始创新能力和综合国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当前是我国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最佳时机
创新驱动理论是由美国著名管理学家迈克尔·波特提出来的。他以其钻石模型作为分析工具,提出任一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都必须经过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创新驱动和财富驱动等“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既前后相继、依次推进,又彼此相容、互动影响。波特的“四阶段论”不仅试图描述一国在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动力因,也指出了一国在经济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突出特征和基本样态。
按照波特的理论,要素驱动主要依靠诸如土地、资源、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投入来获得发展动力和竞争优势,由于过分依赖于资源要素,这种方式比较原始和粗放,对资源的索取和破坏也很严重,缺乏发展的可持续性。投资驱动则是以资本投资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竞争优势的获得主要依靠投资供给的推动。在这个阶段,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有较为强烈的投资意愿和扩张冲动,再加上大规模引进和模仿国外技术,从而迅速形成规模化经济,国家也因此进入快速增长的“赶超期”,但是,在这个阶段也会出现产能过剩和资源紧张等问题,最终出现财富积累缓慢、投资效益递减的趋势。
可见,要素驱动和投资驱动只是一国在其经济社会发展初期的发展方式,二者前后相继、此消彼长,也相互胶着、相互影响。过度依赖资源消耗或依赖高储蓄、高投资固然可以获得快速增长,但如果不及时转型为创新驱动,则这种增长可能因为缺乏技术进步的支撑而走向发展的终结。前苏联的结局和南美阿根廷等国出现“中等收入陷阱”就是前车之鉴,这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也是一记警钟。一般说来,创新驱动指的是以创新作为主要推动力的发展方式。这种创新既包括了技术创新,也包括体制、结构、组织、人力资源和分配机制等方面的创新。创新驱动不仅形成了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也带来了社会结构的变化和转型,这表明技术、经济层面的创新与社会层面的创新是相辅相成、互动促进的关系。另一方面,创新驱动虽然是为解决要素驱动和投资驱动的困境而提出来的,但并不排斥和摒弃要素驱动和投资驱动的作用,而是按照创新的需要并立足于创新的基础来整合不同的要素和投资,更好地发挥要素和投资的效能。
改革开放初期,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我国先是采取了生产要素驱动的发展方式;到了20世纪90年代,我国又进入了高储蓄率的投资驱动为主的发展阶段。在投资驱动阶段,政府不断加大投资力度,逐步完善各项基础设施,支持和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技术装备,扩大产能,以要素优势和投资规模形成了较强的竞争力,使中国成为世界制造业基地。但是,随着企业完成了资本积累,我国综合国力也逐步增强,原先依靠要素成本优势所驱动、大量投入资源和消耗环境的经济发展方式已经难以为继,突显出我们当前抓住战略机遇、尽快转向创新驱动发展阶段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同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现了科技水平的整体跃升,也为我国转向创新驱动的发展方式提供了现实的可能。
纵观当今世界发展历程,可以看到,从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型,确实是一个很难跨越的门槛。南美国家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给我们提供了深刻的教训。二战后成功实现转型和跨越的日本、韩国、新加坡及中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也给我们提供了积极的经验。中国大陆能否顺利转型及如何转型,事关“中国梦”的实现和后代的民生福祉。应该看到,现有体制机制的缺陷,对投资驱动的路径依赖,以及传统慵懒的思维方式等,都会给我国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带来严重掣肘。现在亟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顶层设计,推动向创新驱动发展阶段的转型;同时,还应该以创新驱动战略为抓手,既推进技术的创新和经济的转型,也推进社会、文化等的创新,通过创新驱动引领社会的进步、国家的发展。
多管齐下加快实施创新驱动的国家战略
一要解放思想,破除阻碍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迷思。实施国家创新驱动战略,首先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阻碍推进创新驱动的各种思想障碍。当前有两种思想倾向值得注意,一是梯度发展论,二是单线创新论。前一种理论主张,世界各国、国内各地都是呈现梯度发展的态势,我国与西方发展国家相比还不具备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基础和条件。这种理论看到了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差距,但没有看到我国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综合实力、创新能力、发展要求已出现很大改变的客观现实,蜕变为一种机械的“静态定位论”;后一种理论将创新驱动战略片面地理解为技术创新,而不提与技术创新相匹配的体制创新、文化创新和社会创新等其他方面,割裂了技术创新与其他方面创新的内在联系,无视创新驱动战略对经济、社会、文化、政治乃至生态带来的深刻变化,显然是有失偏颇的。
二要凝聚共识,构筑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顶层设计。创新驱动战略既是一个国家战略,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抓住科技创新这个核心,也需要教育、文化、社会、政治等相关领域的创新相配套,因此,需要构筑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顶层设计和宏观布局。重点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加快研究提出创新驱动发展顶层设计方案,抓紧修改完善与创新驱动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在一些省区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当前,一要出台实施创新驱动的国家规划和配套政策,形成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高度共识;二要根据创新驱动的需求,研究实施中央和地方财政科技资金管理的改革方案,做到管而不死,放而不乱;三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再选择一批体现国家战略意图的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进行协同攻关;四是大力推进政府科技管理体制的改革,继续深化科研院所改革,让机构、人才、装置、资金、项目都充分活跃起来,形成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要以人为本,实施更加积极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要实施国家创新驱动战略,高层次、优结构的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必不可少。要加快形成一支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承担风险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关键是用好现有人才和引进高端人才。首先是信任和重用本土的科学家、科技人员、企业家,激发他们的创新激情;对有培养前途的创新新秀,要加大培养力度,提供创新平台,创造各种条件让他们快速成长;其次是加强招才引智,实行招资与聚才并举,择天下英才而用之。引进海外人才是必要的,但应进行必要的考核,以便引进真正的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同时,引进了人才还要留住人才,要想办法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比如子女上学、医疗、社保等相关问题。
四要多极并举,推动各省市形成具有特色优势“创新极”。在科技资源配置上,北京因其独特的政治地位而获得最多、最高的资源配置,理所当然成为我国原始创新“第一极”;上海也因为城市地位和资源优势而在创新驱动战略中具有“第二极”的原创领先优势。但是,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实施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单靠北京“一极独秀”或者北京、上海“二极并发”都显然是不够的,还应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研究在一些省区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形成几个具有创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区域性创新平台。这就需要按各省、市不同的资源禀赋、技术优势和区域功能,培育和建立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匹配的若干“创新极”,通过多极并举、“众星揽月”,形成我国多极发展的创新驱动宏大格局。目前,广州、成都、西安、武汉、沈阳等特大城市都具有这样的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可望成为创新驱动多极格局中的“一极”。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快政策研究和供给,推动这些城市借助驱动发展战略实现跨越式飞跃和全面创新发展。
五要协同创新,加快推进官产学研的深度融合。国家创新体系已抓了多年,现在更需与时俱进。关键是政府要继续转变职能,推进政府科技管理体制的改革。首先,要真正发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作用。特别是要落实民营企业在创新领域的国民待遇,实行更加宽松的科技包括军工领域的准入政策,推动民营经济参与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协同创新项目;其次,要推进以原始创新为目标的基础研究。对于那些“拿不来”“买不到”的关键核心技术,必须从基础研究领域抓起,要在基础性、探索性、战略性领域,超前部署一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在这方面国家要有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再次,要发挥高校和科研机构在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的突出作用。美国在基础研究方面投入最大,但主要投入都指向大学、联邦实验室等机构;我国要重视发挥大学、科研机构的优势,对大学的基础研究进行重点扶持,这对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十分重要;复次,要继续推进科技与金融的融合。要调整创新投入的金融政策,鼓励设立科技风险投资机构,鼓励高科技企业参股银行等;最后,要全方位加强国际科技合作。既要坚持“引进来”,也要积极“走出去”,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与国外科技、产业进行深度对接,全面提高我国科技创新的国际合作水平。
(作者单位:广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