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库库存量持续吃紧,甚至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
面对严峻形势,陕西省宝鸡市近来出台献血新规,倡导现役军人、高等院校学生至少每年无偿献血一次;本市公民在领取机动车辆驾驶证前、男女青年在领取结婚证时、高中毕业生在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都应无偿献血一次。新修订的《宝鸡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已于10月1日实施。
然而连日来,献血争议在发酵。自愿无偿献血本应鼓励,但与居民申领证照挂钩,是否让献血变了味?新规背后,又折射出哪些现实问题?
卫生局:这不是强制措施
献血新政策一出台,就有网友留言:“血库出现‘血荒’,需要反思的是献血制度,而不是仅仅用行政手段强迫志愿行为。”另有网友表示,相比鼓励无偿献血,大众更需要看到的是对无偿献血者免费用血的方便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执行,否则就是权宜之计。
面对种种质疑,宝鸡市卫生局局长赵永怀告诉记者,《宝鸡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确实有这样的规定,但“这不是强制措施,而是一种倡导”。
既然《办法》只是“倡导”而非“强制”,那么为什么还要对学生、军人以及即将领取结婚证的人进行特别的标注呢?宝鸡市中心血站副站长李拴林说,一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里面提到的“鼓励现役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在校大学生率先献血”的规定,是对《献血法》的进一步细化;二是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
李拴林说:“现在机动车增多,交通事故频发。在交通事故里,受伤的主体还是驾驶人员,为了保证他们的临床用血,在他们领取驾照之前,倡导他们参加一次无偿献血,万一遇到意外的话,对他们用血是一个保障。男女青年结婚,就可能面临生小孩,在生育的过程中,也有可能遇到出血的风险,也要用血,倡导献血对他们用血是一个保障。”
李拴林认为,严峻的“血荒”现实,倒逼宝鸡市出台了这个看似“荒诞”的《办法》。
“像有一天临床用血达到了二百多个单位,当天街头采血不到一百个单位,入不敷出,不但造成血液库存急剧下降,而且对临床用血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有些手术就只能往后推了。”李拴林说。
为了鼓励大家加入无偿献血的队伍,宝鸡市中心血站和卫生局也对献血者在用血的政策上作了革新。如之前规定,免费用血的对象只包括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新办法则提出,对已婚的独生子女,他们双方父母都可以享受免费用血的待遇。
专家:必须树立无偿献血的公信力
资料表明,中国虽为人口大国,但献血人群严重不足。如何保证临床充足用血一直是各地普遍存在的难题。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人口献血率达到10‰至30‰方能基本满足本国临床用血需求。当前,发达国家人口献血率约为40‰。而2013年,我国内地人口献血率仅为9.4‰,不但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而且因血库缺血而导致病人未得到及时救治的情况时有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献血率低成为困扰中国社会的一个难题。
陕西省社科院副院长石英认为,宝鸡献血新规的出台,有两个因素:一是由于“血荒”;二是健康人尤其年轻人适量献血,于人有利,于己无害,而考驾照、结婚的大都是健康年轻人,是最适宜献血人群。
但石英同时指出,尽管动机是好的,但出台《办法》或《规定》却是不合适的。他认为,无偿献血必须遵循自愿原则,可大力倡导,但不能硬性规定。虽然卫生局解释为“倡导”,但与居民申领证照挂钩的做法很容易被理解为强制,引起反感。
“要通过宣传、科普,让人们懂得无偿献血的好处,对献血者进行大力表彰鼓励,并适度加大物质鼓励力度,而不宜做强制性规定。”石英说,“‘血荒’问题要从根源上解决,必须重新树立无偿献血的公信力,建立公开透明的献血机制,使献血者的利益得到保障。”(本报记者 杨永林 张哲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