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7年以来,德清利用深厚的人文资源,发扬悠久的道德传统,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道德建设的时代要求,提倡推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十几年以后的今天,全县形成了闻名遐迩的“德清现象”。仔细观察和分析“德清现象”,我们会清晰看出,它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社会的生动体现。
首先,它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在基层社会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得以具体化。生活在德清,你能够在社会生活各方面听到、看到、体验到什么是诚信、友善、爱国、敬业、公正、法制、和谐,它不仅是写在墙上的宣传品,更是人们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具体活动中自觉遵循、维护、奉行的准则和规矩,甚至可以说许多已经成为社会的风俗和人们的习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各项原则和要求,在这里成了具体的生动实践。
其次,它使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途径和方法得以具体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需要具体的途径和方法。德清的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之所以能够取得显著成效,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他们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很多合乎实际要求的途径和方法。像“民间设奖,奖励百姓”、建立各种各类公民道德教育馆、组织旨在专门解决医患纠纷的“三树三进”活动、开展文明家庭联姻道德信贷、根据现实中的典型编演“道德大戏”等等。这些途径和方法,既发挥了党的领导和政府引导的作用,更发挥了社会协同的作用,还激发了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这正是我们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社会所需要的。
再次,它使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际效果和社会作用得以具体化。我们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能否取得预想的成效,关键取决于广大群众认同和参与的程度。而群众的认同和参与,不仅取决于我们直接的宣传教育效果,更取决于他们在自己的生活现实中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际效果的感受。德清现象,就清楚说明了这一点。通过公民道德建设实践,这里的社会风气发生了明显改观,讲诚信、讲奉献,相互帮助、遵纪守法、风清气正、社会和谐,生活在这样一种环境和氛围之中,人们的幸福指数会大大提高。而切身感受到了这种结果的群众,会更为积极主动地去参与公民道德建设各项活动。社会道德建设进入一种良性循环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