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安徽、河南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使群众利益得到有力保护。
安徽第一批活动单位共查处征地拆迁问题71例、50人,涉农利益问题141例、41人,涉法涉诉问题988例、165人,安全生产问题10例、57人,教育方面违规行为1例、1人,医疗卫生问题4例、4人。第二批活动单位共查处征地拆迁问题234例、610人,涉农利益问题600例、1141人,涉法涉诉问题410例、736人,安全生产问题250例、272人,食品药品安全问题2629例、2921人,环境保护问题767例、278人,教育方面违规行为184例、344人,医疗卫生问题235例、322人。
河南第一批活动单位共查处征地拆迁问题4434例、929人,涉农利益问题207例、288人,涉法涉诉问题3170例、410人,安全生产问题29例、22人,食品药品安全问题137例、43人,环境保护问题24例、41人,医疗卫生问题3例,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83例、78人。第二批活动单位共查处征地拆迁问题398例、422人,涉农利益问题1186例、1390人,涉法涉诉问题1366例、386人,安全生产问题16365例、1979人,食品药品安全问题6600例、3297人,环境保护问题2340例、431人,发展教育事业问题670例、775人,医疗卫生问题1188例、985人,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1099例、1153人。(本报记者 周洪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