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宁夏、黑龙江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等问题一查到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宁夏在对第一批活动单位进行的专项整治中发现应清理清退公务用车161辆,实际清理清退161辆,其中省级干部用车26辆;应调整清理办公用房2.2万平方米,实际调整清理2.1万平方米,占95.5%;停建楼堂馆所2处,面积4.8万平方米。在第二批活动单位中,宁夏发现应清理清退公务用车223辆,现已全部清理清退;应调整清理办公用房16.4万平方米,实际调整清理15.82万平方米,占96.44%;停建楼堂馆所2处共0.5万平方米。
黑龙江在第一批活动单位中发现应清理清退的公务用车3070辆,现已全部清理清退;应调整清理办公用房210600平方米,实际调整清理面积207400平方米,占98.5%;停建楼堂馆所2处,面积4.3万平方米。黑龙江在第二批活动单位中发现应清理清退公务用车7690辆,实际清理清退6782辆,占88.2%;应调整清理办公用房74.7万平方米,实际调整清理面积67.8万平方米,占90.8%;停建楼堂馆所25处,面积14.9万平方米。
通过一系列整改,黑龙江“三公”经费大幅压缩。今年上半年,第一批活动单位较上年同期压缩“三公”经费25.9%。较活动开展前,第二批活动单位也压缩了“三公”经费29.8%。(本报记者 周洪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