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警钟长鸣,持久地保持政治生态之清明,应以依法治国为契机,筑起坚实牢固的制度之墙,有效地约束党政领导干部的行为。
日前,央视一档调查栏目播出了名为《高墙里的官员们》的节目,揭秘了落马官员在监狱里的生活状态。镜头中,因贪腐入狱的广东茂名原市委书记罗荫国和茂名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育英都理了光头,穿着囚衣,住在十几个人的监室里,每天早上起床要学习,要熟记、背牢服刑人员的38条行为规范,过着失去自由的铁窗生活。
节目播出后迅速引发广泛关注,许多人对贪官在狱中落魄的状态拍手称快。有人认为官员牢狱生活的剧情比电影《监狱风云》还要好看,也有人希望高墙里的官员们能够经常“亮相”。
曝光落马官员在监狱里的状态有着积极作用。一是可以彰显法律的威严,给在位的官员以警醒,防止其重蹈已落马者违法乱纪的覆辙。二来可以体现法律的公平,打消公众关于一些官员在狱中能否真正接受法律制裁的疑虑。
但是,曝光不是为了引起围观。官员们不能把对这些服刑官员的曝光当成免费电影来看,不能以看客的心态来围观和指点高墙里的服刑官员。官员贪赃枉法,既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又侵犯了群众的利益,还葬送了自己的前途。在这些由权力失控所导致的一幕幕悲剧中,没有置身事外的看客。因此,如何防止更多的官员因贪赃枉法而入狱,需要各方的思考与探讨。
为了防止更多的官员走上违法乱纪之路,不能仅靠“以儆效尤”。虽然墙内的服刑官员现身说法能够给墙外的官员敲响警钟,但钟声是时时响在耳边,还是渐去渐远,不得而知。在位的官员或者从善如流,改过自新,也可能更加巧妙地去掩盖违法乱纪的行为,继续迷途而不知返。
因此,要想警钟长鸣,持久地保持政治生态之清明,应以依法治国为契机,筑起坚实牢固的制度之墙,有效地约束党政领导干部的行为。
筑牢制度的高墙,要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慎之又慎,广泛听取官方的意见和民间的声音,防止官员被“带病”提拔。在官员的行政履职过程中,要用规章制度去制约和规范其手中的公权力,防止公权私用和公权滥用。
在制度的高墙之上,还需要安装舆论监督的探头。只有充分保障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权利,舆论监督才能发挥出活力和效力,制度的墙内才不会留下死角。
只有在制度建设层面筑起高墙,公共权力的运行才能受到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制约,官员的行为才能在舆论监督的聚光灯下被审视。只有如此,公权力之手才不敢也不能随意逾越墙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