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7日电(记者刘彬)打击网上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网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活动得到有效打击和遏制。但是,随着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的发展,利用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通过微博、微信、微视、微电影等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情况逐步显现,使用“微领域”等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行为日渐多发,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社会危害十分巨大,社会影响特别恶劣。
17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联合公布14起微博、微信等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件。具体包括:
1.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该公司在新浪微博平台上由“情丝射”博主提供《教室办公室离奇中午lps网络》及《她的第一次,我的第一次ps网络》等含有淫秽内容的互联网作品在线阅读服务,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2.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该公司在网站博客上提供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人工少女3攻略》等互联网作品在线阅读服务,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3.广东深圳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经调查,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经营的微信、微博等社交工具中存在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问题。9月16日,深圳市南山区新闻出版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4.广东深圳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经调查,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的迅雷下载工具的“离线服务器”中存有淫秽色情视频信息,并对会员用户提供了传输服务。9月9日,深圳市南山区广播电视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5.广东佛山杨某某等人利用微信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并组织卖淫案。8月25日,佛山市公安机关成功抓获17名犯罪嫌疑人。经查,该团伙成员利用微信等社交工具发布淫秽图片和招嫖广告,并通过微信组织卖淫活动。目前,杨某某等11人已被刑事拘留,张某某等6名卖淫嫖娼人员被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6.广东东莞郑某利用微博传播淫秽信息案。8月,东莞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利用腾讯微博传播淫秽信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郑某,在其住所查获提供传播淫秽图片的电脑主机一台。经查,4月至5月,郑某通过电脑将8951张淫秽色情图片上传网上,访问量超过100万人次,其中涉嫌淫秽图片70多张。目前,郑某因涉嫌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7.广东深圳孙某某利用微博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并组织卖淫案。4月以来,孙某某通过腾讯微博传播淫秽色情图片招揽网民,然后通过腾讯QQ和支付宝出售全国各城市卖淫女或涉黄场所招嫖信息。目前,孙某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8.福建漳州陈某某利用微博传播淫秽物品案。2月,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破获一起利用微博传播淫秽物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经查,陈某某在其个人微博上发布大量淫秽色情图片,网民累计阅读次数10万余次。目前,陈某某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9.北京崔某某利用微信组织卖淫案。2014年8月16日,北京市公安机关在丰台区某小区成功抓获涉嫌组织卖淫的崔某某等7人,现场收缴微信招嫖用手机5部及其他物品,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0.北京李某利用微信组织卖淫案。8月19日,北京市公安机关在海淀区某小区成功端掉两个卖淫窝点,抓获团伙主犯李某、范某某等10人,当场收缴招嫖用手机3部及其他物品,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1.黑龙江哈尔滨张某利用微信组织卖淫及敲诈勒索案。4月,哈尔滨市公安机关抓获张某等4名利用微信组织卖淫及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经查,张某等人利用微信联系嫖客,然后对嫖客进行敲诈勒索。2014年以来,张某等人作案3起。目前,张某等4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2.上海浦东潘某某等利用微信组织卖淫案。5月,浦东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起利用微信等社交工具组织卖淫案,抓获涉嫌组织卖淫的潘某某、刘某某等20余人。经查,自2013年9月起,潘某某、刘某某指使团伙成员利用微信等社交工具组织卖淫活动。目前,潘某某等6人已被刑事拘留,其他20余人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3.江苏镇江利用微信组织卖淫案。7月,江苏省镇江市公安机关发现有人通过微信等社交工具招嫖。目前,镇江公安机关已抓获涉案人员35名,其中1人已被批捕,1人取保候审,8人刑事拘留,其余予以治安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4.浙江宁波谭某等利用微信组织卖淫案。6月8日,宁波市公安机关抓获12名犯罪嫌疑人,缴获大量涉案手机及笔记本电脑。经查,自6月以来,谭某等人通过微信等社交工具组织卖淫活动,非法收入两万余元。目前,谭某等4人已被刑事拘留,其他人员已予以治安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