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9月10日电(记者王晓樱、魏月蘅)在第30个教师节来临之际,海南省教育厅重点解读了新修订施行的《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新规在师德师风及其管理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新《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岗位聘用、考核、职务评聘、表彰奖励的首要内容,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明确指出了12项教师不得出现的具体行为,这些具体行为涵盖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行为规范等。
新《实施办法》在突出教师责任和义务的同时,还强化了教师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了教师依法在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医疗、保险、退休、奖励、培训、参与单位民主管理和监督、教师申述等方面享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