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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9月11日 星期四

    放开“看不见的手”用好“看得见的手”

    ——632项行政审批事项被取消下放的背后

    本报记者 陈晨 《 光明日报 》( 2014年09月11日   10 版)
    CFP

        “一年多来,我国先后取消和下放7批共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9月10日,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闻发言人李章泽在国新办举行的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这样总结道。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一届政府也一直把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作为开门第一件大事。通过简政放权,放开市场“看不见的手”,用好政府“看得见的手”,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更多地释放改革红利。被取消下放的632项行政审批事项含金量够不够高?职业资格的清理力度是否会继续加大?“放”和“管”如何实现有效对接?

     

    含金量一批比一批高

     

        6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被取消下放体现出政府简政放权的决心,但也有人质疑这些被取消下放的事项社会关注度低、含金量不高。对此,李章泽表示,以涉及投资、创业、就业、创新领域,能激活市场发展活力的行政审批事项具备含金量作为衡量标准,近几批取消下放的事项含金量在逐步提高。“今年7月公布的53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中,半数以上属含金量较高的项目。8月通过的一批取消下放事项共87项,涉及投资和企业经营的有70项,也就是说含金量高的占80%以上。”李章泽回应。

     

        国家统计局日前在河北、辽宁、浙江和甘肃四省进行的一项社会调查结果显示,在感受到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影响的企业中,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表示“满意”“基本满意”的分别达39%和42.6%,侧面说明了企业作为改革的当事人和受益者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认可。

     

        由国家行政学院组织的评价国务院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第三方专家组认为,要辩证地看待审改中含金量的问题,同一事项,不同的人感受不同,如“省级普通货物水路运输许可”下放,陕西省认为用处不大,但江苏、浙江和广东几个省认为受益非常明显。另外,即使有的事项含金量不高,但该取消下放的也应坚决取消下放。

     

        “下一步国务院各部门将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切实做到‘减量、提质、增效’。”李章泽说,“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凡是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更有效的审批事项一定要下放。还要多听取各方意见,不断完善综合考核评估机制。”

     

    职业资格清理力度将加大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不完全统计,到2013年,全国各地区、各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有1100多项,其中国务院各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有560多项,地方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有570多项。

     

        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了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涉及国际商务、质量、税务、资产评估、土地登记等多个专业领域,具体包括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土地登记代理人、企业法律顾问、品牌管理师等。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司长孙建立在发布会上透露,今年11月还将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他同时表示,下一步,没有法律法规设置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将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规设置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管理的,将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国务院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立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予以取消,确需保留的要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规划管理;取消地方自行设置的570多项职业资格。

     

        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张立新认为,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任务。人社部将加大对各类资格的清理规范力度,同时修订职业标准、转变监管方式,打掉市场主体创业兴业的“拦路虎”。

     

    四举措加强“放管”衔接

     

        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管”和“放”同样重要,缺一不可。大力简政放权,不断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后,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这是对政府转变管理理念的重大挑战和考验。

     

        以工商登记改革制度为例,自今年3月1日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以来,市场主体“宽进”格局形成。近段时间,“严管”措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其5个配套文件也陆续密集出台,并将于10月1日起全面实行,“放”和“管”实现对接。

     

        李章泽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将采取四项举措加强“放管”衔接。一是要按照职责分工,把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在行政审批改革过程中,对取消下放的每一个项目都要同步研究、同步提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同步落实;三是注重同步推进;四是进一步强化部门和地方事中事后的监管责任,对每一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都要在实施运行中及时跟踪了解、检查落实。(本报记者 陈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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