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实现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常态化,让优质的师资力量在一定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各所学校之间流动起来,是均衡教育资源,惠及基础教育薄弱地区的有利之举。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在日前举行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将用3到5年的时间实现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常态化”,并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更大范围内推进,“让每所学校都能有好的校长和教师”。
当前,由于我国一些地方的教育基础相对薄弱,特别是农村,师资力量的校际差异十分明显,要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任务非常艰巨。要改变这种现状,客观而言,仅靠提高全员教师质量,短时间内根本做不到,因此,尽快实现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常态化”,让优质的师资力量在一定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各所学校之间流动起来,是均衡教育资源,惠及基础教育薄弱地区的有利之举。
要做好“校长教师交流的常态化”,首先需要做好制度设计。比如,校长教师自由流动遵循何种规律?如何避免优质师资在发达地区、名校间扎堆?流动的校长教师的食宿与交通问题如何解决?他们的工资福利、津贴补助、职称晋升、专业发展等如何保证?若是没有这些制度设计的先行,那么“校长教师交流的常态化”就会遇到不小的阻力,而且即便行政命令强制执行,校长教师的积极性也会不高。
为了尽可能地减少推行的阻碍,“校长教师交流的常态化”的制度设计短期内可以参照援藏、援疆和支边干部的制度进行设计,用具有吸引力的待遇制度激励校长教师积极主动参与流动。这方面,今年6月6日下发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选派第一批援藏校长、教师和第八批第一期援疆教师的通知》,就很有参照价值。
进一步来说,要持续不断地做好“校长教师交流的常态化”工作,还需要有义务教育学校国家标准化建设的配套和同步推进。要通过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国家标准,让全国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校舍、操场、图书、电脑等硬件都能基本没有本质差别。如此的话,校长教师去哪所学校工作都一样。
这方面,我国可以学习借鉴日本的做法。一方面,日本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建设,即便是只有一个学生的学校,也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标准;另一方面,日本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校长教师都必须在县级行政辖区内流动——一名校长和教师不得在一所学校连续工作6年。因此,日本全国公立基础教育学校教师平均每6年就流动一次,多数中小学校长一般3至5年就要换一所学校——每名校长从上任到退休,一般都要流动两次以上。
“校长教师交流的常态化”是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一个方向,要确保其顺利推进,就必须做好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