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政府公信力,打造公信政府,是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又迫切推进的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切实取信于民”的现代公信政府时不我待。
管好自己的“手”
政府在市场经济中扮演了市场制度规则的主要提供者和监督执行者的角色,规则要得到公众的认可并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真正起作用,取决于政府的公信力。政府提供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值得信赖的稳定、透明的规则,并且保证其功能的实现,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但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历程中,政府常常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政府没有管理好自己的“手”。《决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决定》提出的这一明确要求,为现代公信政府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当前管理好自己“手”的公信政府应努力做到: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改善公共服务,优化公共产品供给和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保障公平竞争;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对政府权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
创造实在的“绩”
政绩观主要是指政府及干部的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是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在领导干部中的根本体现,对干部执政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在经济追求高速增长的发展期,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遵循“唯GDP论英雄”的观念,热衷于追求表面政绩,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损害了政府及干部队伍的形象。针对这些损害政府及干部形象的突出问题,《决定》明确提出要求,强调要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倾向。遵循《决定》提出的这一重要原则,把握好正确政绩观的公信政府应努力做到,一是要全面、系统地进行政绩考核,既要考虑经济发展层面,又要考虑社会发展层面;既要考虑到当前绩效,又要着眼于长远的绩效;既要看到显绩,又要注重潜绩。二是要改进考核方法手段,加大对资源消耗、环境损害、产能过剩、新增债务等负指标的监控,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等正指标的考核。三是将公众满意作为政府政绩考核的一个重要标准,让人民群众充分地参与到政府政绩考核中来。
协调多方的“利”
马克思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在社会生活中,各种社会关系,归根到底是一种利益关系。各种关系矛盾,从根本上看是一种利益矛盾。政府要提升自己的公信力,就必须获得和提升多方利益主体对政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这取决于政府满足多方利益主体利益诉求的程度。当前,在社会分层、主体多元化的趋势下,利益也趋于多元化,收入差距扩大,利益分配受损引起的不合理或非法的行为增多,影响了政府的形象与权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必须加快社会事业改革,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满足人民需求。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求,照顾和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就成为了现代政府建设的关键。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社会背景下,协调好多方利益的公信政府应做到:通过经济发展,把“蛋糕”做大,提升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为多元主体利益的满足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通过制定政策进行利益整合与协调,保障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过程的规范、公平和高效,保障多元主体利益维护的公平正义;充分发挥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等多元利益主体参与治理的积极性,明确其在治理中的权责和义务。
满足社会的“需”
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转变政风的内在要求,是提高政府公信力和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如果没有公开透明的信息,群众就不可能对事情做出准确的判断。因此,建设信息公开透明的现代公信政府,就成为政府建设的重要目标。就目前来说,保持透明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公信政府应做到,一是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程序标准和主要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责任机构和联系人。二是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的同时,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相关信息服务机构均要求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供公众方便查阅信息,及时公布办事流程和办理进度情况。同时,进一步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三是加强其他公开渠道建设,除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外,各级相关部门应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