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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8月28日 星期四

    校训传播核心价值观·师生寻思录

    将校训精神落实到立德树人全过程

    作者:林东伟 《光明日报》( 2014年08月28日 09版)
    本报记者 郭俊锋摄

        大学校训高度浓缩了大学的办学理念、治校精神和文化历史传统,凝练和弘扬校训精神,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大学本土化的重要手段。

     

        厦门大学有着近百年的办学历史,“自强不息 止于至善”的校训,始终伴随着中华民族艰苦卓绝的伟大复兴历程,体现着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多年来,厦大通过环境固化、文化传播、日常教育等环节,让每个厦大人切身感受校训精神。学校在校园规划、建筑设计中融入校训元素,铭刻于校舍之上、浮雕之中,构成了一道独特的校园景观。学校把各个办学时期模范践行校训精神的先贤事迹凝练为“四种精神”,即陈嘉庚先生的爱国精神,罗扬才烈士的革命精神,以萨本栋校长为代表的艰苦办学的自强精神,以校长王亚南、教授陈景润为代表的科学精神,“四种精神”与校训精神一脉相承,成为弘扬校训精神的独特载体。通过建设校史馆、陈嘉庚纪念馆、罗扬才烈士陵园、福建省第一个党支部遗址等文化场馆,出版校史系列丛书,创作话剧《陈嘉庚》等校史剧目,用先贤事迹弘扬校训精神,感召师生校友。同时,将校训和“四种精神”教育列为学生先导课程必修课,成为新生入学教育以及新进教职工培训的“第一课”,并充分利用校庆、迎新、毕业典礼等仪式不断诠释和升华校训精神。

     

        要使大学校训更好地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必须充分宣扬校训所凝结的一所高校的历史文化,挖掘校训的文化内涵及价值意蕴,在传统与现代、昨天与今天的历史联系中探索校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契合点,凭借校训积淀下来的丰富精神财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文化传承创新中,落实到立德树人全过程。(厦门大学党委副书记 林东伟)(本报记者 靳晓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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