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假期,不时传来高校学费上涨的消息,让“学费”的话题成为热点。
学校收费事关千万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每次调整都备受社会各方关注。学费,究竟该不该调整?怎么调整?学费调整是否会影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21日给出权威解答。
学费调整省份不足1/3 收费水平在城乡居民可承受范围内
“学费突然上涨”“会不会带动更多学校跟进”,此番部分学校调整学费,“突如其来”“措手不及”的感觉难免引发公众疑虑,这位负责人为此解释说:“2012年,国家关于稳定学校收费标准的政策到期,部分省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启动了学校收费标准调整工作。”他说,目前学费已调整省份不到三分之一,天津、江苏、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贵州、宁夏9个省份已对普通高校收费标准做出调整。浙江、广东、山西、安徽、内蒙古、青海6个省份正在启动调整收费标准的相关程序。
该负责人列出的详细清单显示,学费涨幅多在20%~35%之间。他说:“各相关省份大多是根据不同专业制定了不同的学费标准,不同专业涨幅不同。如江苏,文史类和体育公安类专业涨幅为13%,理工类专业涨幅为23%,医学类专业涨幅为47%。有的省不同学校涨幅不同,如湖南,一本学校涨幅为18%~30%,二本学校涨幅为6.7%。宁夏由于原来的收费标准偏低,这次涨幅相对较大,但新标准的绝对数并不高:文史类新标准4000元,涨幅54%。理工类新标准4400元,涨幅57%。医学类新标准5300元,涨幅76%。艺术类新标准8000元,涨幅23%。”
据介绍,目前比较通行的研究观点是用“收费与家庭户均收入比”来判断居民家庭分担高等教育费用的实际承受能力。为此,这位负责人表示:“2013年我国城镇家庭户均收入为77092元,农村家庭户均收入为34516元,均比2006年增加了两倍多。从已调整高校学费标准的9个省份来看,调整后的学费标准,一般专业在4000元至6000元之间,艺术类专业在7000元至12000元之间。新标准占当地城镇居民家庭户均收入的比例均低于8%,最低的是江苏省为5.6%,占当地农村家庭户均收入的比例最高为21%(湖北和广西),最低为9%(天津)。从全国来看,2013年全国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学费为5775元,占城镇家庭户均收入的比例为7%,占农村家庭户均收入的比例为17%。公办高职高专学校生均学费为5164元,占城镇家庭户均收入的比例为7%,占农村家庭户均收入的比例为15%。总体来看,目前的收费水平基本在城乡居民可承受范围之内。”
保证每一个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学费上涨,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怎么办?国家对这些学生的资助政策会否进一步调整?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家已基本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证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据介绍,幼儿园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目前已推动全国32个省份建立了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免除了学杂费、教科书费、住宿费,同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和营养膳食补助。普通高中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补充。中职以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以顶岗实习、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本专科生建立了“奖、贷、助、补、减”加“绿色通道”的资助体系,即从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到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新生入学资助、“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并举。研究生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岗位津贴在内的资助政策体系。
“目前全国每年用于学生资助的各种资金,总金额在1500亿元左右,其中,政府投入占比超过75%,比2006年增长了13倍多。”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他同时指出,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生资助金额达到574亿元,比2006年的167亿元增长了约3倍,其中财政投入达到288亿元,比2006年的29亿元增长了10倍,生均资助经费达到普通本科1848元、高职高专1071元,比2006年增长了约3倍。
他强调,在严格落实国家现行各项资助政策的同时,上述学费调整省份均要求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加大对学生的补助力度。“如宁夏将高校学费收入中用于学生资助的比例从10%提高到15%,同时规定,学校须对5%~10%的特困生减免学费。天津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6%资助经费,提取2%的经费建立食堂价格平抑基金,稳定高校食堂饭菜价格。(本报记者 晋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