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3日电 记者冯蕾、通讯员李希然13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云南鲁甸地震灾区及周边省份价格主管部门将高度关注灾后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及时启动价格应急监测机制,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饮用水等物资的价格监测。
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价格调控监管,保障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促进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开展。通知提出,必要时,灾区价格主管部门可以依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启动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加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重要物资价格监管,防止价格大幅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