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已故著名作家路遥的著作权继承人,路遥的女儿路茗茗并未授权任何一家网站发表其父的作品。然而,在互联网上只要搜索路遥的名作《平凡的世界》,“在线阅读”“全集下载”“电子书”等字眼俯仰皆是。日前,路茗茗将知名互联网公司新浪告上法庭,诉讼理由就是新浪经营的“爱问共享资料”提供《平凡的世界》电子文本的下载或在线阅读。
路遥女儿维权
“据我所知,路遥的作品目前没有授权任何一家单位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2013年12月,路茗茗发现‘爱问共享资料’有大量用户在未经任何合法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平凡的世界》的电子版文本放到新浪爱问上供下载或者在线阅读。”路茗茗的代理律师、北京市大器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韵介绍,截至发现之时,该书在“爱问共享资料”已累计被下载265763次。
路茗茗认为,《平凡的世界》作为知名作家的知名作品,新浪公司明知或应知他人大量上传行为并无授权,在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放任网络用户大量上传下载该作品,其行为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她要求新浪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22.1万元。
其实,“爱问共享资料”现在已无法正常登录。打开该网站,只有一则发布于2014年5月5日的公告:“近期共享资料正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淫秽、色情、低俗等相关内容的集中排查,在此期间我们会暂时关闭共享资料相关服务,排查完成后恢复正常使用。”此公告并未涉及是否清理涉嫌侵犯著作权的相关内容。
虽然现在“爱问共享资料”已看不到《平凡的世界》的下载链接,但王韵表示,新浪仍然要对“爱问共享资料”关闭之前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王韵说:“网络上也有其他网站或者主动上传或者由用户上传了相关作品,均构成侵权。对此,路茗茗委托律师坚决采取维权行动。”
侵权更划算?
对于原告方赔偿损失22.1万元的要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教授熊琦并不乐观。经过对多起网络侵权案件的观察,熊琦发现,网络侵权赔偿数额非常低,侵权成本远低于授权成本。
“近年来,类似的案件频繁发生,像中国作家诉谷歌数字图书馆侵权、50位作家状告百度文库、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诉苹果公司侵权等,与路茗茗诉新浪案的性质都差不多。”熊琦认为,我国网络服务提供者更多依赖用户自行上传来实现大规模数字化,但如此既缺乏对作品范围的全面覆盖,也容易招致侵权风险。
“以百度文库为例,虽然百度文库协议中明文规定‘一旦由于用户上传的文档、视频、音频发生权利纠纷或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其责任由用户本人承担,因此给百度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用户应负责全额赔偿’,但百度文库对上传作品的推荐和整理,使其很难避免共同侵权责任。”熊琦说,对于很多互联网公司来说,寻找海量作品的著作权人相当困难,反倒不如待著作权人起诉之后,再与之协商和解,成本相对较低。其实大多数作家并不抗拒网络,因为他们的作品通过网络广泛传播能使其获得更大的声誉,但作家与此同时也应当获得相应的经济收益。然而,当作家耗费大量精力起诉侵权方后,维权的成果往往只有寥寥几百元、数千元。熊琦建议,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对大规模恶意侵权应加大惩罚力度,以增加侵权者的侵权成本。
与文字作品相比,近年来影视剧、音乐的正版率提升较快,熊琦认为,这得益于社交网络中第三方支付模式的成熟,互联网公司在代替用户支付影视剧、音乐作品使用费后,再根据用户浏览或点击网页上广告的次数向广告商收取费用,以获取收益。
文字作品如何更好适应互联网世界?还有待于各方的共同探索。(本报记者 杜 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