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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8月10日 星期日

    天津滨海新区综合执法改革:

    街镇小事“一支队伍全管了”

    本报记者陈建强 朱斌 《 光明日报 》( 2014年08月10日   03 版)

        本报天津8月9日电(记者陈建强 光明网记者朱斌)7日,天津市滨海新区18个街镇综合执法大队挂牌成立,集中行使13大类近300项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实现了街镇综合执法“一支队伍管全部”。这是继“一份清单管边界”“一颗印章管审批”“一个部门管市场”之后,天津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又一项新举措。

        为确保改革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天津市政府通过制定或修订相关暂行办法、规定等,为推进街镇综合执法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按照规定,滨海新区授权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为独立的执法主体,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主要涉及城市管理、水务管理、卫生行政管理等。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焕香说:“此次街镇综合执法改革有三个特点:一是重心下移,强化属地管理;二是权力下放,强化权责对等;三是队伍下沉,强化执法队伍力量。”

        塘沽街道办事处主任陈长顺告诉记者,按照“每个街镇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要求,滨海新区在18个街镇建立了综合执法大队。原先分散在各行政部门近1000名执法人员和辅助执法人员集中在一起,按照常住人员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五的比例,以街镇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逐步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华云社区居委会主任张训征说,长期以来,街道和乡镇作为区级政府派出机关和基层政府,承担着大量属地管理职责,但没有相应的行政处罚权,使得街镇政府无法发挥应有职能,难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一支队伍管全部”解决了基层行政执法力量不足、效率不高,特别是社区执法“进不去、管不了、不及时”等问题,也避免了“大盖帽”多头执法,各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的“踢皮球”现象。

        为配合此次改革,滨海新区建立了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对街镇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办案全程监督,同时将街镇行政执法依据、职权范围、执法程序、执法人员情况及执法检查等情况向社会公示,并开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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