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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8月08日 星期五

    榜书热评

    解构新媒体神话

    ——评《互联网的误读》

    胡翼青 《 光明日报 》( 2014年08月08日   12 版)
    《互联网的误读》【英】詹姆斯·柯兰等著 何道宽译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很庆幸在刚接触互联网研究时,就看到罗杰·菲德勒在《媒介形态变化》一书中提到的“30年原则”。这个原则说起来非常形象生动,它的大致意思是说:一项重要的新技术运用于社会时,在第一个十年会广受好评,让相当一部分人憧憬其美好的前景;在第二个十年会饱受诟病,让不少人觉得它一无是处,毫无前途;只有到了第三个十年,它才会被公允地评价,并真正融入日常生活,成为生活的一部分。

        当互联网刚跨入第三个十年,詹姆斯·柯兰等英国学者便迫不及待地尝试公允地评价互联网的社会影响。在认真研读了英语世界多年来对互联网研究的各种文献后,《互联网的误读》一书试图通过还原互联网应用的社会语境,解构互联网的各种神话,不包括天使化的神话,也包括妖魔化的神话。

        在互联网出现的第一个十年,关于互联网可能带来的冲击,多数政客、商界领袖、学者以及媒体从业人员极尽夸大之能事。在柯兰等人看来,这些关于互联网改变世界的神话大致可以分成四类:互联网将为商界带来一场革命,从消费方式到商业模式;互联网将会振兴民主,重组权力关系;互联网将会使“地球村”成为事实,推进国家间对话和全球理解;互联网将会改变新闻业的格局,令传统媒体出局并提升新闻业的品质。总体说来,大家都认为,互联网将使这个世界气象一新。

        互联网的第二个十年,悲观的声音越来越强大。互联网经济被看作是一种泡沫,肤浅的交流和无处不在的监控,无助于民主的进程,民族主义大行其道的同时增加了国家间的敌对。著名传播学者麦克切斯尼甚至写道:“20年后,互联网巨大的潜力烟消云散了。”

        这是典型的技术乐观主义与技术悲观主义的二元对立,而且有趣的是,通常十年前的技术乐观主义者就是十年后的技术悲观主义者。这是因为,他们的逻辑是一致的。无论是乐观的论调还是悲观的论调,似乎都暗含一种前提:互联网应当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技术。而且它他们同样霸道地认为,在什么国家和地区,在任何社会情境中互联网造成的结果都是一样的,要么变革了世界,要么表现令人失望,它们同样霸道地只选择有利于自己结论的证据而无视相反证据的存在。技术主义者的哲学是简单的机械唯物主义,他们不认为技术与社会是一个互相建构和创造的过程,而是认为技术进步变量对给定的社会变量施加了影响。

        正如柯兰等人所指出的那样,这些都是对互联网的误读。各种证据表明,技术乌托邦的四个预测都错了。互联网反映了真实世界的各种不平等和矛盾冲突,因而它无法促进预期中的全球理解;在方便了表达的同时,互联网也方便了监控,因此它无法振兴民主,更不能阻止大家对政治的冷漠(尤其是在英国);互联网根本无法动摇资本主义公司权力集中化的潜在机制,因此商界的革命遥遥无期;在新闻业方面,互联网甚至没有能力阻止新闻业品质的下降,它本身就是新闻品质下降的重要原因。而这些误读的背后,主要的问题在于对技术的无条件崇拜:这些所谓的前景都是从技术的潜能中推导出来的,丝毫没有考虑现实社会的结构与进程,没有考虑社会情境对技术的管制与反制。当然,柯兰等人也引证了大量的文献试图证明,在恰当的社会环境中,互联网所发挥的正面作用也不像悲观主义者说的那样一无是处。

        柯兰暗示,一个残酷的事实是,互联网并没有创造出什么新的社会现象或社会变革。“变革的主要动力来自社会,而不是电脑芯片。”所有的问题都潜藏于社会之中,只是互联网引爆了被掩盖的日常生活。以中国当下社会为例,比如说医患冲突、城管形象,都不是互联网创造出来的东西,它只是通过互联网以更难以控制的方式爆发出来。就此而言,互联网强大效力的神话根本就不能成立。

        那么,为什么在当代还有那么多人塑造互联网神话,强调互联网的强大冲击力和影响力呢?想来只有两种值得反思和警惕的可能:

        第一种是转移注意力,推卸责任。比如说现在有些地方有些部门高度关注网络舆情,一有风吹草动立即使出浑身解数到处灭火,把遇到的一切问题都归咎于互联网的强大破坏力。殊不知,问题根本就不出在互联网上而在现实生活中,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完善社会治理,解决社会矛盾。

        另一种则可能是商业宣传。每一年“双十一”的电商大战就可以被看作是范例,那是观察互联网神话满天飞的最佳时机。再没有比宣扬互联网技术的奇迹和神话更好的广告说辞了。在互联网神话的众声喧哗中,唯一的赢家便一定是神话的炮制者。

        《互联网的误读》确实可以帮助我们对互联网进行更深入的思考,特别有助于神话的解构和祛魅。然而,如果要做到更彻底的祛魅,恐怕需要我们对这本书本身进行反思。站在互联网的第三个十年,并身处互联网大发展的时代中,作者能够保证他们对互联网的思考比前人更理性和更正确么?他们的否定难道不也可能有着很大的武断?在与社会相互建构的过程中,谁也不敢断言互联网未来到底在某个特定社会蕴含着多么大的潜力。更让我担忧的是三位作者的哲学观,他们似乎并不是完全的建构主义者,因此他们似乎只能表达一种在技术乐观主义和技术悲观主义之间的折中观点,准确地说他们没有形成自己的观点。当然,这些都是苛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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