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养生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游戏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4年08月07日 星期四

    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

    作者:本报记者姚晓丹 《光明日报》( 2014年08月07日 06版)

        本报北京8月6日电(记者姚晓丹)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完善义务教育治理体系,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日前,教育部制定印发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并启动实验区工作。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由基本理念、基本内容和实施要求三部分组成。管理标准以学生和教师为中心设置了六项管理职责,分别是:“平等对待每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营造和谐安全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六项管理职责下设22项管理任务,管理任务共下设92条管理要求,基本涵盖了学校管理的主要方面。

        为了检验管理标准提出的92条要求是否符合地方实际,在地方主动申请的基础上,教育部确定了7个地市、区县为管理标准实验区。日前,教育部召开会议对实验区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