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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8月02日 星期六

    《中小学生守则》公开征求意见

    提出爱祖国、讲文明、护安全等内容

    作者:晋浩天 《光明日报》( 2014年08月02日 04版)

        本报北京8月1日电(记者晋浩天)教育部8月1日公布《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简称《新守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新守则》明确提出爱祖国,尊敬国旗国徽,奏唱国歌肃立,升降国旗行礼,了解国情历史;爱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上课专心听讲,勇于发表见解,按时完成作业,养成阅读习惯;爱劳动,自己事自己做,积极承担家务,主动清洁校园,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志愿服务,体验劳动创造;讲文明,尊敬父母师长,平等友善待人,言行礼貌得体,自觉礼让排队,保持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讲诚信,守时履约,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不抄袭不作弊,不擅动他人物品,借东西及时归还;讲法治,遵守校纪校规,参与班级管理,养成规则意识,了解法律法规,不做违法之事;护安全,红灯停绿灯行,防溺水不玩火,会自护懂求救,远离毒品,珍惜生命;护健康,养成卫生习惯,不吸烟不喝酒,控制上网时间,抵制不良信息,坚持锻炼身体,保持阳光心态;护家园,节粮节水节电,践行垃圾分类,爱护花草树木,低碳环保生活,保护生态环境。

        相比2004年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生守则》,《新守则》取消了“热爱人民、热爱科学”等提法,并突出了“会自护懂求救,远离毒品,珍惜生命”“节粮节水节电,践行垃圾分类,爱护花草树木,低碳环保生活”等内容。

        自2004年教育部发布《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以下简称《守则》《规范》)以来,广大中小学校认真落实其中要求,积极开展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时代变化,《守则》《规范》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如有些规定不符合实际,《规范》内容过多且交叉重合等。因此,教育部2012年启动了《守则》《规范》修订工作,委托专家进行专项课题研究,并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教育专家、中小学校长、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等各方意见。为此,教育部2012年启动了《守则》《规范》修订工作,委托专家进行专项课题研究,并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教育专家、中小学校长、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等各方意见。修订工作坚持贴近时代、突出基本、易记易行原则,注重可操作性,将《守则》和两个《规范》合而为一,形成了《新守则》。

        公众可填写《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反馈表》,并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电子邮件:dyc@moe.edu.cn;传真:010-66092062;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德育处(邮编:100816),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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