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30日电(记者柳霞)中央统战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全国工商联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开展第四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本次表彰名额为100名,受到表彰的人员将由5家主办单位联合授予“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称号。
据了解,未受过本项表彰的私营企业出资人、个体工商户及自由择业知识分子均可参与评选。与往届相比,本次表彰适当增加了小微企业出资人名额。在人选推荐条件中,包括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做到爱国、敬业、创新、诚信、守法、贡献,在本地区和同行业中起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