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出精品,是记者的光荣使命和长期任务。本报驻湖南记者站站长、高级记者唐湘岳,长期坚持走基层,采写了许多重大先进典型,6次获得中国新闻奖。本报从今天起开设新闻专栏《唐湘岳走基层》。他的第一站是“第一军规”颁布地、我党群众路线发祥地——湖南省桂东县,作品的视频版将同步在光明网推出。
记者的提问,她要记在纸上。这是她自我提醒和训练记忆的方式之一。反复抄录,高声朗读,默记擦肩而过的车牌号——17年来,她用这种方式不停地自我训练,弥补因脑瘤手术无法逆转的硬伤。
她叫张秀娟,是湖南省桂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在单位,她是最早拿到法律本科自考文凭。法律条文脱口而出,我们都说她是一本活‘法典’。”县检察院公诉室主任陈应明介绍。
1997年3月,31岁的张秀娟被医院确诊为恶性间变性星形细胞瘤,结论:最多能活5年,动手术风险极大。
她主动登上了脑瘤切除手术台。11个小时手术,90余次放疗,6个月化疗,她的记忆力也随着被掏空的第四脑室变得一片空白,写字时手开始颤抖。
术后第9个月,张秀娟又出现在了检察院,并执意要回办案一线岗位,“如果生命进入了倒计时,我也得多办几件案子”。
检察院档案室,一柜柜年份久远的手抄案卷完好保存。其中,2003年“桂东县人民检察院诉被告桂东县青洞矿产品公司国有资产流失”档案标注着“优秀案卷”字样。
3卷、420页、超过21万字的案卷,除判决书等少量文档为打印,绝大部分为手写。这个工作量,患脑瘤前的张秀娟和搭档黄丽桃也需要半个月才能完成,如今则要花费一个半月时间。
张秀娟白天办案,一有空闲就整理案卷材料,遇到县城区域轮流停电的晚上,她仍然趴在煤油灯下抄写不止。
搭档黄丽桃流着泪抢她的笔,请求她休息。张秀娟却执拗地说:“我现在写不快了,效率已经很低了,不加班怎么行?”
当时,张秀娟主办原县青洞矿产品公司经理陈某受贿案,依据法律条文,该案在陈某被判刑后就可以了结了。然而细心的张秀娟发现,陈某的受贿致使原本价值59万多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仅以12万元的低价转卖。
国有资产流失,谁来主张权利?当时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张秀娟在深入钻研和反复论证国家法律条文后,大胆向检察长提出请求:以检察院的名义提起公益诉讼。
本案完美收官,这是湖南率先以检察院的名义作为原告,代表国家提起公益诉讼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9万余元,涉案金额居湖南省第二,被评为全省“十优案件”。
在另一本2006年的“钟平生林权案”的案卷里,夹着一份张秀娟代写的起诉状。桂东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李常春讲述了起诉状背后的故事。
74岁的钟平生老人从百里之外的四都镇角塘村颤巍巍地来到检察院,反映村干部违反规定,在其承包林场期间,与他人串通将林场以明显低价另外发包,导致钟平生失去经济来源,陷入困境。
辗转反映一年无果,老人不会写字,不懂法律,只能干着急。
张秀娟决心以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老人。在弄清事实、找足证据后,她为钟平生代写了起诉状。最终法院判决再次发包的合同无效并返还钟平生4200元补偿款,维护了钟平生的合法权益。
多年来,张秀娟免费帮村民写起诉状30余份,帮助村民追回被拖欠工资以及其他经济利益20余万元。
在政工档案里,我们看到了张秀娟的假条。时间是2012年,事由:家有急事,请假4天。
这4天,张秀娟从桂东再赴湘雅医院做心脏射频消融微创手术,医生建议休息一个月。张秀娟悄悄做完手术回来便上班了。
“张秀娟的身体比任何人都差,17年来没有过迟到早退,请假4天动心脏手术,动完手术就上班,这是一颗多么敬业的心!”李常春说。
桂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杰说:“30年来,张秀娟经手办理刑事、民事案件800余件,写了无数案卷、起诉书,没有引起一例涉法上访,没有一件冤假错案。先后6次获得郴州市‘优秀检察官’‘优秀办案能手’称号。她用超人毅力和绝对忠诚,创造了生命和工作的奇迹,最美的奖赏写在老百姓的心上。”(本报记者 唐湘岳 本报通讯员 王冬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