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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7月29日 星期二

    城市雕塑的乱与治②

    “城市雕塑应传递正能量”

    ——中国雕塑学会会长曾成钢谈如何治理城市雕塑乱象

    作者:韩寒 田呢 《光明日报》( 2014年07月29日 01版)
    青岛五四广场雕塑。 CFP

        广西贵港梦露雕塑的倒下,成为当下城市雕塑“建了拆,拆了建”乱象的又一次暴露。“拆了建、建了拆,实质上是决策层缺乏规划和监督,是不顾城市的文化背景和环境现状的结果。”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中国雕塑学会会长、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主任曾成钢教授直言。

        “城市雕塑”这一称谓是中国独创,一般被称为“户外雕塑”或“环境雕塑”。“我们所谈论的对象,将其称为公共雕塑更加准确。”曾成钢指出,“公共雕塑在构思时就应当与公共空间成为一个紧密整体,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成为城市的点缀,成为‘长官意志’的产品,成为一些企业的商业噱头,随意建了拆、拆了建。”

        “梦露”倒下,不是因为“暴露”。“一个公共雕塑作品,必须传递正能量,重要的是出发点。”曾成钢强调,“例如‘大卫’,虽然是裸体,但它表达的是英雄主义的精神和气质,传递出来的是正能量。”

        “梦露”的倒下,是500万元建造资金的严重浪费。“公共雕塑建立之前,需要邀请专家进行详尽论证,从源头上避免时间、资金、人力物力的浪费,这是对公众和创作者最基本的尊重。”曾成钢如是评价。

        曾成钢指出:“以前户外雕塑一般由地方政府订制,邀请艺术家完成。竞争激烈后,就采用‘公共招标’。但公共招标难保真正公平,地方保护主义和权力寻租时有发生。”

        城市雕塑乱象,如何治理?曾成钢的建议是:加强和完善法制建设,使城市雕塑有法可依;设立专门机构,有计划地对公共雕塑进行规划布局;建立合理机制,保证公共雕塑的品质。

        1982年,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成立。1993年,《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颁布,建筑和城市规划等行业的相关法律条文也有若干对城市雕塑的规划建设要求。“但是总体上来说相对笼统,漏洞很多,制约性和执行力度相对较差,无法可依和执法不严,实际操作的难度很大。”曾成钢指出,“乱象治理的根本出路,是使城市雕塑有法可依。”

        “梦露”等问题雕塑的出现,还因为评审机制出了问题。曾成钢指出:一个公共雕塑在城市公共空间建造,应当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构成当以公共雕塑领域的专家为主,并包含建筑、景观、城市规划等相关行业人士。然后,根据公共空间的规划确定需求,采用招投标方式征集方案。经委员会初步评审,把入围方案向社会公开展示,由公众进行评议。

        “政府应与专业的组织团体合作,设立专门机构,有计划地对公共雕塑进行规划布局。”曾成钢认为,还可以用做博物馆收藏的概念去收藏公共雕塑——即把城市看成巨大的露天博物馆,政府提供资金和场地,在专业评审委员会指导下,依照一定的公共需求和文化标准,选择具有美学价值和学术造诣及与城市气质相符、公众能够接受的公共雕塑精品进行收藏。“让雕塑成为市民共有的财富,无论是在心理认同感还是在市民欣赏水平的提高上,都对城市的公共文化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曾成钢说。(本报记者 韩寒 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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