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7月25日电(记者曹继军、颜维琦)有自贸区“基本法”之称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今天由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此举意味着上海自贸区建设获得更加稳定的法律保障。
《条例》涵盖管理体制、投资开放、贸易便利、金融服务、税收管理、综合监管、法制环境7方面内容。明确提出,上海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应当聚焦制度创新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充分运用现行法律制度和政策资源,改革妨碍制度创新的体制、机制,不断激发制度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营造自主改革、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自贸试验区积极开展改革创新活动。
6月17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进行二审。从一审到二审,上海自贸区条例草案进行了涉及28个方面内容的大幅修改,以至于上海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就长达18页。此次的表决稿,在提交二审的修改稿基础上,又进行了多处修改完善。几次修改增加了不少指导性、引领性条款,更加注重为自贸区进一步实行制度创新预留空间,处理好改革的阶段性与法规相对稳定性之间的关系。
记者注意到,此次通过的《条例》规定五大金融创新关键点: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账户体系;促进投融资汇兑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动利率市场化体系建设;建立与自贸试验区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所有这些金融改革措施,都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增加了“支持在区内建立完善信托登记平台,探索信托受益权流转机制”的规定。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解释,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上海银监局等单位提出,积极探索建立全国性信托登记平台,这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自贸区金融创新的需要。《条例》还明确自贸试验区建立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工作机制,企业只需按规定提供一个表格,通过一个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实现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批(备案)等行政事务一站式的办理。《条例》同时提出,自贸试验区简化区内企业外籍员工就业许可审批手续,放宽签证、居留许可有效期间,提供入境、出境和居留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