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7月24日电 记者郑晋鸣今天从江苏省环保厅了解到,江苏制定了《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这是江苏史上最严大气防治法规,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最高将被处以50万元罚款。
防治条例规定,江苏将控制煤炭总量,逐步实现燃煤总量负增长;禁止高污染工业项目的新建、扩建,现有高污染项目将在规定期限内调整退出;呼吁企业采用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科学技术。此外,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制度、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制度等多项重大制度也将实施。江苏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表示,江苏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真正做到了与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城市规划与布局等控源措施有机结合。
该大气防治法规处罚力度大,提高了违法成本。比如,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污,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吊销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