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1日电(记者王昊魁、王燕琦)沪昆高速邵怀段特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发生后,在公安部指挥协调下,湖南、福建、四川公安机关已对事故中涉及非法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非法改装、伪装车辆和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及不履行主体责任、违规从事客运的有关企业法人等20名责任人采取了控制措施,其中10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上述消息是记者21日从国务院“7·19”特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组获悉的。7月19日凌晨2时55分许,一辆装载危化品的小货车与一辆福建开往四川宜宾的大客车在沪昆高速湖南邵怀段1309KM处追尾后燃烧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经国务院批准,安监总局、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三部门立即组成联合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指导处置工作。联合工作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事故教训深刻、影响恶劣、伤亡惨重,充分暴露出企业非法改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非法营运危险化学品,以及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