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9日电 记者冯蕾、通讯员李希然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今后国家将加快实现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共享,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将统一接入管理,逐步实现对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全过程监管。
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了《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明确要逐步实现各类电召需求信息通过统一的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平台运转、全过程记录和播报,手机软件召车需求信息可在平台运转后推送至驾驶员手机终端播报。城市出租汽车服务信息平台重在对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对手机电召服务信息接入这个平台运转不收取任何费用。通知强调,要加强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市场监管,防止社会车辆利用手机电召软件从事非法营运。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收费应当符合当地的出租汽车运价管理相关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加价、议价。在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出租汽车调度服务站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不得通过手机召车软件等方式在排队候客区揽客。考虑到老人和小孩等特殊群体,通知还提出,积极鼓励支持人工电话召车、手机软件召车、网络约车等各类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方式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均等化出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