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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7月17日 星期四

    全面深化改革权威解读

    农民进城:能用“土地换户口”吗?

    ——访中国社科院人口所所长蔡昉

    杨亮 《 光明日报 》( 2014年07月17日   11 版)

        记者:为何要提出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农民进城,将释放什么红利?

     

        蔡昉:人口红利将在中国逐渐消失,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无所作为。政府可通过改革户籍制度和推进新型城镇化,释放制度红利,并以“一石三鸟”的效果提高潜在增长率。具体而言,第一,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农民市民化可大幅度提高非农业产业的劳动参与率,增加劳动力供给;第二,推动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给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鼓励,有助于提高劳动力资源重新配置效率和延长人口红利;第三,通过公共政策吸引农民从农业生产向非农转移,使他们在城市安家更稳定,能大幅度提高居民消费需求,改变过度依靠外需和投资需求的不平衡状况。根据测算,如果未来10年每年将劳动参与率提高及全要素生产率分别提高1个百分点,经济增长将分别升高0.88及1个百分点,并改善内需,使经济增长更加协调、可持续。

     

        记者:目前,这种方式能在全国“齐步走”吗?

     

        蔡昉: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夜之间完成。全国需统筹考虑、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各地要充分考虑能力和可能,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尤其是要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合力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在这个过程中,不同城市要因地制宜,又要有所区别。各地共同努力,最后达到预期标准。但是,也不能因为渐进性的要求而延误改革的进程,全国应该有统一协调的时间表,确保改革按照计划推进。

     

        记者:有的地方以让农民进城为条件,要求他们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和承包地经营权。对于“土地换户口”,您怎么看?

     

        蔡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任何人都不能侵犯。涉及承包地和宅基地的问题,的确要万分谨慎。我们都知道土地对农民意味着什么,哪怕是对已进城的农民。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是不可逆的。但是,这是就整体趋势而言,具体到农民个人,还是存在进城风险的,要给他们回旋的余地,要真正尊重农民的意愿,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利益。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地方政府需要激励,同时也需要获得合法性,即守住耕地保有量的红线。另外,要有效形成各类土地流转机制,实现公平、安全和效率的统一。因此,确保土地的合理合法利用,以及土地的合理流转和集中,关系到改革的成功与否。

     

        记者:农民进城后,如何提供平等的保障,推进常住人口基本服务全覆盖?

     

        蔡昉:户籍其实并不重要,关键是户籍背后的公共服务和福利,这是户籍制度改革的要义所在。农民进城,要解决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子女上学四大难题。当前,并非所有的城市政府都具备,一下子解决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力。这个改革约束条件,一方面有赖于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也需要探索形成包括在各级政府之间分担户籍制度改革成本的机制。(本报记者 杨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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