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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7月16日 星期三

    从大妈“转行”暴走反思城市健身观

    陈方 《 光明日报 》( 2014年07月16日   02 版)

        广场舞大妈开始“转行”了。在江苏徐州,大妈们不再跳广场舞,而是开始暴走运动。每晚七点半,三人一排,整齐的队伍,着装统一,豪迈的步伐,伴随着广场舞激昂的音乐,大步向前暴走,迅速将周边道路“占领”。但由于暴走团经常占用机动车道,干扰正常交通,和车主发生矛盾,因此不少市民呼吁对暴走进行规范。

        “转行”的大妈依旧没有逃出舆论的“围剿”。暴走本是一项比较“时尚”的运动,但因为有“中国大妈”参与,它的格调似乎也发生了变化。从广场舞到暴走,当下的中国社会,只要和大妈发生了联系的健身活动,都有可能“变味”,至少在舆论视野中,它会变得不那么招人待见。

        大妈们的健身观确实值得反思。没有了边界意识,广场舞变成了扰民活动,暴走同样如此。规模化的暴走队伍不但影响交通,对大妈自身也不够安全。缺乏了边界意识的健身观要矫正。但是,一味地批评大妈们只重视自己的身体健康,也有些不够客观。在钢筋水泥浇筑的城市中,总得有一个角落让她们锻炼身体。当大妈们因为暴走再次成为舆论调侃的对象时,我们是不是也该借此反思城市规划和建设是否缺乏了应有的“健身观”呢?

        谈及健身,我们的社会几乎是处于“分裂”状态。一方面,舆论一直在呼吁人们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往小了说这是公众健康的需要,往大了说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体魄和精神状态。但另一方面,健身活动场所却一地难寻,城市里屈指可数的体育馆或者体育中心,似乎主要用于举行大型运动会或者演唱会,平日里很少对公众开放。中国的城市建设越来越追求“高大上”,在规划建设方面却很少有“健身”意识。按照《城市公共体育运动设施用地定额指标暂行规定》,居住区、小区级每千人体育设施用地为200到300平方米。但现在很多小区尤其老城区小区,普遍存在健身区被占用为停车场、市民活动量远超健身区承载能力等问题。

        我们也常常从媒体上看到,国外城市中的公共健身场所是如何完善。无论是在澳洲的海滨,还是在巴黎郊野,或者在伦敦的闹市区,都能发现专为骑车人或长跑者铺设的道路,并且都有明确标志,以防机动车误闯。而反观国内城市,很多喜爱体育锻炼的人只能忍受着汽车尾气和城市噪音的戕害,无奈地沿着被交叉路口、红绿灯、台阶弄得断断续续的人行道瞎跑一气。

        城市健身硬件设施的缺失,导致健身观念无法落地。健身锻炼的诉求过于强烈了,又往往造成了人际社会方面的冲突。所以,面对大妈“转行”暴走,我们是否可以停止调侃,认真考虑下城市建设如何完善健身设施方面的短板?过度的调侃,再严肃的社会问题都可能被娱乐化,而如何满足人们的健身需求,从来都不是一个娱乐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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