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是有害健康的生活习惯,是造成多种慢性病的最重要的行为因素,但是不同于其他慢性病的行为高风险因素的是,吸烟还有成瘾性,单纯依靠宣传、教育来达到改变人们社会生活习惯、社会行为,放弃不健康的生活方式这个效果是有限的,过程也很漫长。
2003年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提出了控制慢性病的“25%”目标(在2025年,减少25%因各类慢性病导致的早逝,其中吸烟率要降低30%,也就是在11年内,把中国吸烟人数从3亿降低到2亿),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通过立法的方式,全面实施世界卫生组织的《公约》。
而且,按《公约》及其实施准则的规定,缔约方应在《公约》生效后三年内采取和实行有效措施以确保在烟盒包装上印上大而清晰的健康警示;五年内采取和实行有效的立法、行政或其他措施以防止在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公共场所接触烟草烟雾;五年内采取适宜的立法、行政或其他措施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但是,我们国家目前尚无国家层面的法律。《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因为上位法没有修改而没有得到实施;我们看到的《广告法》征求意见稿并没有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虽然2009年调整了卷烟的税率,但卷烟的零售价格没有发生变化,卷烟的可及性进一步增加。两次修改烟盒包装上的健康警示语并没有起到警示吸烟危害的作用。
中国履行《公约》刻不容缓,为此我们呼吁,我国政府要尽快履行对《公约》的承诺;尽快制定国家控烟法,逐年降低吸烟率。
中国工程院院士王辰也说,我国政府应进一步推进控烟履约工作,普及烟草危害健康的科学知识,同时综合采取控烟立法、提高烟税、禁止烟草广告等措施,通过控烟履约在国际上树立我国负责任、讲信用的大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