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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7月10日 星期四

    清华大学教授林来梵:

    集中通报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作者:靳昊 《光明日报》( 2014年07月10日 03版)

        今年2月份中央政法委首次集中通报了10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引起公众广泛关注。7月9日下午,中央政法委公布了第二批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典型个案。此举将给当前政法领域反腐败建设带来何种影响?记者就此邀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林来梵进行相关解读。

     

        记者:对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进行集中通报有何针对性?

     

        林来梵: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制度是维护和实现社会正义的重要制度,司法是不能腐败、不容许腐败的。集中通报制度显示了党在政法系统内部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决心,也是当前全面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中通报制度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出台的。

     

        从通报的案件来看,程序上都是最近处理的案件,但是部分案件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时间跨度比较大,有些违法违纪行为甚至发生于十几年前。从类型上看,大多数案件已经涉及刑事案件,其中以受贿案件居多,其次是滥用职权案件。从性质来看,违法违纪行为还是比较严重的,造成的影响非常坏,令人震惊和羞愧。

     

        记者:集中通报制度将给政法领域反腐倡廉建设带来何种影响?

     

        林来梵:集中通报制度从其性质来看不是一种惩治制度,而是将已经发生的政法系统内部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加以采集汇总,提出有代表性的个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集中公开通报的一项制度。它将大大加强司法人员违纪违法行为案件的教育警示功能,从而使政法干警自觉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有利于加强政法系统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

     

        另一方面,它也将鼓励公众关心司法廉洁、监督司法腐败问题,使政法系统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与社会公众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相互结合起来,形成反腐合力。

     

        记者:当前政法领域的腐败深受公众关注,应该如何进一步加强司法公正,提高司法的公信力?

     

        林来梵:当前司法腐败现象令人忧虑,公众对此更是深恶痛绝。要从根本上解决司法腐败的问题,就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做好制度设计。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纷繁复杂,司法人员尤其是一线岗位办案人员的工作压力非常大。比如,有的基层法院的法官一年甚至要办理数百起案件,但是公允地讲,在部分地区法官的收入其实并不高,加上政法系统内部一些“害群之马”的出现,使司法职业的荣誉感在下降,法官辞职现象时有发生。所以,现阶段也要加强司法人员的职业保障制度,适当提高其待遇。

     

        同时,我们也要对司法人员的清正廉洁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健全政法系统内部和外部各种监督制约机制,使他们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职业保障和监督制约这两个方面需要协同推进。(本报记者 靳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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