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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7月03日 星期四

    唱好改革“重头戏”

    ——专家学者纵论财税体制改革

    作者:杨亮 《光明日报》( 2014年07月03日 10版)
    CFP

        中央最近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描绘了改革新蓝图: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时间表也已明确: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财税体制改革,被视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重头戏”,中国经济持续30多年的高速增长,与财税改革的推进密不可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铿锵鼓点中,未来财税体制改革的大方向已明确。”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说,推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以及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三大任务都将紧锣密鼓地推进。

     

    预算改革:走向公开透明

     

        不搞行政审批,采用地方答辩、专家评审等竞争性手段分配财政资金——近一段时间,中央向地方下拨12亿元危旧粮库维修资金,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试点等中央财政资金引入竞争性分配模式,引发广泛关注。

     

        “财政资金引入竞争性分配,释放出财税体制改革提速的重要信号。”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说,如何堵住财政资金分配中的制度漏洞和权力寻租,实现公开透明,是财政体制改革绕不开的点。

     

        在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看来,改革的一大亮点,是强调立法先行,“今年4月启动的预算法草案三审,明确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写入立法宗旨,就是一大进步”。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说,下一步,为解决专项转移支付名目繁多、资金多头下达分散使用等体制顽疾,总体方案将“透明预算”“提高效率”等关键词写入了财税体制改革目标。

     

        高培勇指出,当前我国虽然实现了编制四本预算的全口径预算,但管理办法各自有差别,政府基金预算表面是一本预算,实际更像是政府部门的私房钱。“下一步,必须规范政府预算制度,实现全口径预算的公开透明。”

     

        “预算改革做好了,不仅有助于财政改革顺利推进,还将加速和促进政府的改革。”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说,这次预算改革的一大亮点,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中期预算,比如三年滚动预算,有助于解决年末集中花钱等问题。”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说,改进预算管理制度也将推进预算的公开透明。目前,预算公开的一般是收支情况,下一步将更多推进政策公开,让公众更好地了解预算。

     

    税制改革:支撑全局 着眼长远

     

        “十二五”期间,“营改增”将推广至全国。

     

        “随着‘营改增’试点逐步向全国各地和全部行业扩围,需要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贾康指出,“营改增”对我国当前财税体制改革而言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意义,影响深远。

     

        “营改增是一大盘棋,牵扯到中央和地方税收分成、地方新增税种的开辟,以及机构和人员的变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说,与之相对应,“财权与事权相匹配”或“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分税制原则,有了重新审视其布局的必要。

     

        “财政问题,实质上是公共资源配置体系与机制问题,要服务全局。当前,我国各项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阶段,非常有必要使多项改革协调并进,其中包括价、税、财等通盘协调的配套改革。”贾康说。

     

        高培勇认为,财政的定位已被提到了“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因此,以财税体制作为改革的突破口、主线索,很多问题都将在这个线索上求得牵动,求得解决,例如产能过剩问题,经济结构调整问题,地方债问题等。”高培勇说。

     

        胡怡建说,增值税还将继续扩围,下一步还要将煤炭等资源品目逐步纳入从价计征范围,通过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完善消费税、支持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等多项财税举措,凸显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作用。

     

    事权改革:“夯实”现代国家治理基础

     

        中国税务报社原社长刘佐说,我国1994年实行分税制的最大成效在于改变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分配关系,保证了中央的财政收入,也加强了宏观调控,从而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产生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但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直言,现在分税制总体上来讲,中央财力偏多,地方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财力偏少,导致地区之间税收分配不公,不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苦乐不均。

     

        “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是此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中比较引人注目的内容之一。”刘尚希说,事权重心过度下移,容易引发各种矛盾并导致政府效率低下。应重新界定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上移部分支出责任和事权应当是今后改革的方向。

     

        贾康说,政府间事权划分是处理好中央和地方关系的重要制度安排。改革的目标是,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制度。通俗地说,就是根据中央和地方“谁该干什么事”来定“谁掏钱”,再通过分税、转移支付机制让“钱”与“事”相匹配。

     

        对于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划分,胡怡建认为,未来要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基本的跨区域性公共服务应由地方转为中央。事权确定后,也要考虑财力的匹配,保障地方发展的积极性,但这会经历一个长期过程。(本报记者 杨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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