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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7月01日 星期二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

    破题,从走出误区开始

    邱玥 《 光明日报 》( 2014年07月01日   10 版)
    CFP

        国务院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7月1日起实施,其中涉及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改革问题再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条例》指出,“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目前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3万人。人数、幅度、抓手……当下,对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的认识存在哪些误区?又该如何走出这些误区?

     

    误区1:逾三千万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条例》引发热议,但终不能解决全部问题,不能把养老制度改革的所有希望寄托在一个条例之上。

     

        有媒体分析认为,随着新规开始实施,逾三千万的事业编制人员将开始参加社会保险。

     

        “仅仅指望通过一个条例,来解决我们所有的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问题,显然不现实。”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就此表示,在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就养老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包括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在内,相关领域改革已被逐个分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在三中全会总体改革部署下对其养老金改革做了规定,但它只能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既不可能引领事业单位改革和养老金改革,本身也不可能具体地回答诸如退休年龄等一些微观层面的具体问题,更不是一个完整的改革设计,这是《条例》本身的定位所决定的。

     

        “因此,人们不应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条例》上,最终还是要等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的顶层设计。”郑秉文强调,任何国家的养老制度改革,参加改革的群体是分为新人、中人、老人三个群体的,具体而言:改革之日已经退休的称为老人,他们按照老的办法领取养老金;改革之后入职的人员称为新人,他们适用新的制度参加养老保险,数十年以后才能领取;改革时那些没有退休的人则称为中人。这就成了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如何确定什么年龄的人参加改革。

     

        “是从50岁、40岁还是25岁开始?定得太远,改革效果的显现需要很长的时间;定得太近,改革太剧烈了,需要考虑到改革的承受力。所以,在中人里,改革该从哪个年龄的群体开始,这是个最重要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尚无定论。针对养老制度改革的一揽子改革方案,目前还在制定当中。”郑秉文坦言。

     

    误区2:事业单位养老金水平大幅下降?

     

        以多层次制度安排替代单一层次的退休金,而不是简单地大幅降低待遇。

     

        《条例》提出,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尽管这部分规定还比较笼统,但历史地看,事业单位职工被纳入社保体系,这一改革的步伐近年来在不断加快。“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有关部门就已经开始着手设计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内的社保制度顶层设计。”郑秉文告诉记者。

     

        目前,当务之急是要拿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

     

        “2014年至今,依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有关部门正在着手制订改革方案。这项社保制度改革整体方案,内容包括了退休年龄、待遇调整机制等一揽子改革,对象包括了事业单位和机关公务员,改革力度很大。”据郑秉文透露,与之前的改革不同,此次改革不再将事业单位分三六九等,是全部参加改革;将基本养老保险改革与建立企业职业年金制度改革通盘进行顶层设计,即以多层次制度安排替代单一层次的退休金,养老金水平不会大幅下降;让机关单位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一体联动,而不再分割推进。

     

        “把事业单位和公务员这两个群体的改革放在一起,同步改革,这是和2008年五省市改革试点时最大的不同点。”郑秉文说,“需要强调的是,这一改革目标与方向都是明确的,不必再经过漫长试点,应在全国同步推进。”

     

    误区3:改革只差一个顶层设计?

     

        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已提上日程,从近期看,需要脚踏实地推进改革,尤其要推进配套改革,加强后续落实。

     

        事实上,早在20世纪90年代,事业单位养老制度就已进行过第一轮改革。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是第二轮改革。郑秉文说,20世纪90年代实施的第一轮改革是一个“半拉子改革”,因为在那轮改革中,全国只有三分之二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了改革,重要的是,只是进行了前端缴费的改革,而后端的养老金计发公式的改革则没有进行,领取的还是原来的养老金。第二轮改革是一个“未遂改革”,五省市的公益类事业单位的改革试点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至今六年未动一步。郑秉文认为,此次是第三轮改革。此轮改革与以往相比是大不一样的。“此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十分明确的,那就是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与企业职工在统一的制度安排下承担同样的缴费义务、享受平等的养老保险权益。”社会保障制度一定要以创造起点公平、维护过程公平和缩小结果不公平为出发点与落脚点。

     

        我国的养老保险已经实现制度上的普惠,但公平问题凸显,亟待通过制度安排化解。实际上,未来养老并轨并不代表所有人待遇要平均,而是要统一置于公平透明的体系中,进行统筹安排。从长远来看,要消除企业退休人员与公务员养老金过大的差距,养老金双轨制改革势在必行。

     

        (本报北京6月30日电 本报记者 邱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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