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拉维夫6月29日电(记者王水平)中国驻以色列大使高燕平与以色列外交部部长利伯曼日前在耶路撒冷分别代表本国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以色列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该协定将在两国各自完成国内有关法律程序后正式生效。
协定规定,缔约一方持有效外交或公务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以色列国公民自入境之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停留不超过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自第一次入境之日起6个月内在以色列国境内停留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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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特拉维夫6月29日电(记者王水平)中国驻以色列大使高燕平与以色列外交部部长利伯曼日前在耶路撒冷分别代表本国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以色列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该协定将在两国各自完成国内有关法律程序后正式生效。
协定规定,缔约一方持有效外交或公务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以色列国公民自入境之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停留不超过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自第一次入境之日起6个月内在以色列国境内停留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