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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6月26日 星期四

    光明时评

    “以房养老”难成养老主流模式

    章正 《 光明日报 》( 2014年06月26日   02 版)

        对于汹涌而来的人口老龄化趋势,我们显然还没有做好准备。“以房养老”并不可能成为养老模式的主流,除了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之外,也要找到符合中国传统的现代养老模式。

     

        6月23日,保监会公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俗称“以房养老”)试点正式启动。北京、上海、广州及武汉将从7月1日起开展试点。

     

        最近,只要媒体一有关于“以房养老”的信息,就会立即触动舆论的神经。其实,“以房养老”并非新鲜话题,早在2007年,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就开展过相关试点,可是最终的效果却不佳。“以房养老”通俗来说,老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就是“你留下房子,我为你养老”。道理看似简单,可是做起来并不容易。

     

        原理上,“以房养老”符合保险业的大数法则,即只要通过精算后,批量地从事该业务,金融机构就有利润空间。可是根据以往的经验,老人和保险公司存在看不见的博弈,实现统计学上的“大数”,在推广之初并非易事,特别是房地产市场的不确定性,更加抑制了“以房养老”的规模。

     

        正如古语所言,民知尊长养老而后能入孝弟。“孝”字反映了我国绵延上千年的家庭养老文化,对于国人来说,赡养父母不仅是法律义务,而且也是一项基本的道德准则。即使拥有退休金,不少老人心中仍深植着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所以,对于住了一辈子的房屋,很多人宁可去世之后留给子女继承,也不愿意抵押养老。因此,“以房养老”的模式在目前看来,只适合少数无子女或失独的老人。

     

        即使是在国外,拥有成熟的“以房养老”模式,但也并非主流。2013年,新华社曾报道,该养老模式在美国仍不普遍,符合申请标准的老人中仅有不到3%申请了。尽管“以房养老”的概念在媒体上火热,但在现实中,该养老模式只是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之外的补充形式,难成养老的主流模式。所以,媒体无须过度解读,公众也无须过度关注。

     

        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逾2.02亿,占总人口14.9%。相关部门推出“以房养老”概念,确实可以起到一定的补充作用,但并不意味着政府的养老责任就可以“缺位”。按照规划,到2015年我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将达到30张,现在看来,要实现这一目标,任重道远。有关部门不妨在重视补充养老模式的同时,更要着眼于大众养老模式,注重我国本土的养老传统,创新现代养老方式,加大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的供给,鼓励民营的养老机构参与到养老市场中来,提高老人的养老质量。

     

        对于汹涌而来的人口老龄化趋势,我们显然还没有做好准备。“以房养老”并不可能成为养老模式的主流,因此,除了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之外,也要见招拆招,找到符合中国传统的现代养老模式。唯有如此,面对养老需求,老人才不至于焦虑,社会也不会过于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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