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问世界上还有哪个国家能像中国一样,拥有这样的胸襟气魄——用‘一国两制’来解决国家统一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台港澳研究中心主任齐鹏飞25日对来自内地与香港的港澳研究专家这样说,“求‘一国’之大同,存‘两制’之大异,这是我们今天讨论的前提条件。”
继6月20日在香港举办“香港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专题座谈会后,全国港澳研究会于25日在北京举办“‘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香港白皮书座谈会”。约70名来自内地与香港的专家、学者参与会议,就白皮书中提到的“‘一国’与‘两制’关系”等政治法律议题展开研讨。
未来前行的借鉴和指导
“‘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对中央和香港都有利。”香港大律师、香港立法会议员、香港城市大学副教授梁美芬认为,大家坐下来研讨白皮书相关政治法律议题,有利于消除中央地方一些不必要的分歧和误解。
6月10日,长达2.3万字的《“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发表,同时以7国文字对外发行,在海内外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一时间,各种解读众说纷纭,显性和隐性的影响尚处在持续发酵的过程中。
“众说纷纭,对多元化的香港是件好事,我们相信长时间的讨论,有助于人们加深对‘一国两制’的全面认识和正确理解。”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从法理上讲,“一国两制”的核心在于处理好“一国”和“两制”的关系,“一国”是“两制”的前提。
齐鹏飞指出,“一国两制”科学构想提出并付诸实践已有几十年的历史积淀,将逐步积累的历史经验教训和现实启示系统总结和梳理,可作为未来前行的借鉴和指导。“‘白皮书’的出台,丰富和发展了‘一国两制’的理论与实践,是香港‘一国两制’发展史上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如中英‘联合声明’、香港基本法颁布一般。”
全面准确理解“全面管治权”
“必须全面准确地理解‘全面管治权’与‘高度自治权’的辩证统一关系。”齐鹏飞强调,认为白皮书强调前者而忽略后者是“误解”甚至是有意“曲解”。
专家们的观点很明确,中央的“全面管治权”与香港的“高度自治权”性质、层级不同,不存在法律逻辑上的矛盾,“高度自治权”来源于中央授予,中央的“全面管治权”不妨碍“高度自治权”的行使,更得不出“中央拥有管治权就意味着高度自治的终结或‘一国两制’的死亡”的结论。
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邹平学说:“白皮书中的监督权并非新概念,也不是‘僭建’的权力,中央拥有对香港‘高度自治权’的监督权力具有充分的法理基础、宪法和法律基础,中央对特区‘高度自治权’的监督权力是中央享有对香港‘全面管治权’的应有之义。”
主权决定宪制地位
“中国对香港的主权决定了香港的宪制地位。”北京大学港澳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强世功说,宪制问题首先是主权问题,只有主权者才有资格制定宪法,确立宪政体制,理解香港的宪制地位就要理解香港的主权。
强世功介绍,香港问题源于三个不平等条约。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央人民政府明确宣布不承认不平等条约的有效性。中国政府始终主张对香港拥有主权,这种主张也获得了国际法上的认可。
邹平学说,过去总是有一些人只就基本法谈基本法,忽视了基本法是在宪法框架下确立的特别行政区法律这一重要事实。“白皮书明确提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从属于国家宪法,要将基本法放在宪法框架下理解,这具有拨乱反正的作用。”
“香港和内地是命运共同体,只有在‘一国’的前提下,相互尊重、相互借鉴,才能实现和谐并存,共同发展。”专家们表示,“未来希望香港能够更好地与内地相处,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中共创美好的明天。”(本报记者 罗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