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海口市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13位常委班子成员相互批评没有拐弯抹角,没有“和稀泥”,而是不留情面“真开炮”。有人在相互批评中指出:“我觉得你身上不仅有官气,还有匪气,工作中存在耍派的现象,工作方法简单,有些同志的话还没有说完就打断,甚至粗暴骂娘……”
此前,也有类似批评。兰考县委常委们批评县委书记王新军作风武断,动不动拍桌子批评人,“让人见你就怯,被骂得晚上睡不着”“汇报还没等说完,你就定了调”……
批评敢说真话,说明党内生活的“辣味”得以恢复,但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部分领导干部身上的的确确存在一种“匪气”。这种所谓“匪气”,在现实中有多种表现:在称呼上,喜欢别人称呼自己“老板”“老大”,一身的“江湖气”;在言语上,简单粗暴,“雷语”不断,一动口就骂人,一讲话就“发狠”;在交往上,喜欢搞“小圈子”,结交“小兄弟”,相信“关系才是生产力”“团结同志不如扶持兄弟”;在用人上,习惯于“私人定制”,搞“私相授受”“独亲其亲,独子其子”;在决策上,独断专行,搞“一言堂”“我说了算”,听不进别人的意见。
如此“匪气”,自然与党员干部的身份格格不入,与党章党纪对党员干部的要求相距甚远。匪气贯彻的是强力原则,奉行弱肉强食。领导干部一旦有了“匪气”,就不会想着公权为公、公权为民,就会鱼肉处于弱势的百姓,走到人民的对立面,成为人民反对的对象。
部分领导干部身上的“匪气”,根源在于官本位和权力至上作祟。媒体爆出的“正副局长互殴”“副局长打办公室主任”,以及一些贪官私设公堂,与“黑道”相互勾结,打击报复反对自己的人,诸如此类,都是“匪气”官员的如实展现。
官者,人民的勤务兵、服务员,当“洗涤厅事而后视事”。官气清则弊肃,官气浊则腐生,官气“匪”则世乱。在治“四风”、反贪腐深入推进的今天,必须把领导干部身上的“匪气”列为整改内容,对“匪气”来一次大扫除。
以正气压“匪气”。正气不存,“匪气”难除。只有在党员干部中弘扬清风正气,大力开展向先锋模范学习活动,认真照好“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名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才能让清风吹走浊气,让正气充盈全身,让“匪气”无处藏身。
以法纪降“匪气”。官员身上的“匪气”,与法令禁令、党规党纪相违背。对那些有“匪气”的官员,决不手软、决不姑息,要按照制度规定,实施严格问责,努力使其摒弃“匪气”,换上可亲的公仆之气。
以监督抑“匪气”。“匪气”背离了党员本色,远离了公仆情怀。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监督氛围,让“匪气”官员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如此,“匪气”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真正远离党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