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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6月18日 星期三

    解读大遗址保护的洛阳模式

    作者: 《光明日报》( 2014年06月18日 07版)
    洛阳大遗址保护区划规划图 资料图片
    隋唐洛阳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资料图片
    偃师商城西城墙 资料图片

        本期主题

     

        在中国历史上,以洛阳为中心的河洛地区长期是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在洛河沿岸和附近区域分布着二里头、偃师商城、东周王城、韩都宜阳故城、汉魏故城、隋唐洛阳城和邙山陵墓群等7处大遗址,密度之高、规模之大、时间跨度之长,在世界范围内都极为罕见。2005年以来,我国启动了大遗址保护工程,洛阳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创造了切实可行的大遗址保护“洛阳模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本期《论苑》特邀相关专家对大遗址保护“洛阳模式”进行专题探讨,以供交流借鉴。

     

    洛阳大遗址保护启示

     

        中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文明古国之一,更是唯一一个文明连续发展、不曾间断的国度。我们的先民在长期生产、生活等各项活动中遗留下了种类繁多、内涵丰富、独具特征的文化遗产,成为我们研究文明历史进程、社会发展规律,进行历史唯物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寄托“乡愁”的珍贵资料。对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早在革命战争年代即颁布过文物保护条例,新中国成立以来更成立了各级文物管理保护机构,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提出并推行了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编制遗址保护规划、申报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宣传等要求和措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在长期的文物保护实践工作中,我们已经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掌握了一定的规律。从文化遗产集中、历史地位重要的洛阳片区的经验来看,对于如何搞好大遗址保护,我认为有几点启示:

     

        第一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像工业、城建、环保、卫生等部门的工作一样,纳入政府日常办公会议议程,及时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第二是应有专门文化遗产管理保护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是要制订本地区文化遗产保护战略规划和各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根据保护规划要求组织实施。第四是文化遗产保护经费随着综合收入的提高逐年增加,且不得挪作他用。第五是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实施情况,应定期组织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第六是釆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为宣传文物保护法和文物的价值与意义,表彰对文化遗产保护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

     

        以上这些经验可能并不全面,但只要认真做到了,我相信目前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出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即便不会马上迎刃而解,也会逐步得到克服。(北京大学文博学院教授、考古学家 李伯谦)

     

    设立古都遗址保护专项经费

     

        洛阳的大遗址保护有光荣传统,有辉煌历史。文物保护“洛阳模式”,其实质,是城市和工业等基本建设的审批与实施,均以文物保护需求为前提。这个模式有三个发展阶段:上世纪50年代,洛阳成为工业建设重点城市,为避让历代都城遗址,创设了远离都城遗址的涧西工业区,工业发展没有牺牲文物保护;上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为避开东面的汉魏洛阳城遗址、北面的邙山陵墓群等大遗址,同时避开脚下的隋唐洛阳城遗址,洛阳的城市发展思路,走上了跨越洛河、伊河,多板块发展道路,从而呈现出古代都城遗址与现代城市错落相间、相映成辉的景象;进入本世纪以来,洛阳的文物保护工作重点从被动抢救、避让,转变为主动保护、展示,实施了一批大遗址保护工程,建成了隋唐洛阳城考古遗址公园、汉魏洛阳城考古遗址公园,尤其是位于洛阳城市中心的隋唐洛阳城宫城内明堂遗址、天堂遗址的保护展示,力度大,效果好,得人心,影响广。

     

        洛阳模式的突出特点是创新、制度化、与时俱进。洛阳近年的大遗址保护,其政府主导、规划先行、考古前置、关注民生、真抓实干等经验,均值得肯定和推广。

     

        诚恳建言洛阳:充分认识隋唐洛阳城等大遗址的巨大价值,正确处理城市发展、经济建设、民生改善与文物保护、利用的关系,正确处理长期利益与眼前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坚持正确的文化价值观和政绩观,尊重历史,尊重科学,不犯别人曾经犯过的错误。

     

        眼下我特别关注的是,为大遗址保护,洛阳玻璃厂拆迁后,隋唐洛阳城宫城内大片遗址的保护和展示的利用问题。我希望,在这片遗址的保护利用上,洛阳能够做到突出政府主导,强调公益性质,淡化商业气息,遵循科学规范,追求可持续发展。

     

        据知,玻璃厂拆迁区的保护展示,目前遇到的最大难题是资金短缺。如何破解这个难题?首先是要坚持优良传统,坚持遗址保护展示为最重要目标,坚持文化项目建设方向,杜绝演变为以遗址公园为景观卖点的商品房开发建设。要从顶层设计入手,争取中央财政的倾斜性支持。我认为,隋唐洛阳城遗址在大运河文化、丝绸之路文化,尤其是在中华文明传承发展方面,地位崇高,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因此本项目资金压力,不能让洛阳独担,应该在国家层面予以解决。希望从洛阳为起始,设立古都遗址保护专项经费,专门用于在中国历史上起着主线勾勒作用的都城遗址之保护展示项目,集中力量办几件大事。唯如此,才能舒缓洛阳等古都城市的城市发展与文物保护矛盾,走出当前困境,保护好中华民族之根。(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主任 杜金鹏)

     

    实现洛阳片区大遗址的永续保护

     

        洛阳在中华五千年文明的历史长河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以洛阳为中心的河洛地区,是华夏文明的滥觞之地,在很长的一个时期里,都是中国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同时,洛阳作为丝绸之路的东方起点和隋唐大运河的中心,也是东西方文化交流传播的枢纽。悠久的历史在河洛大地上留下了宝贵而丰富的文物遗迹。在为数众多的文物古迹之中,尤以大遗址遗迹为洛阳之最。

     

        “若问古今兴废事,请君只看洛阳城。”历史上的洛阳,也确如司马光的诗句所描绘的那样,饱经战乱,历尽沧桑,几举几废,几建几毁。正因如此,洛阳片区的大遗址,地上留存普遍较少,且大都位于建城区,地上居民稠密、建筑密集,所以大遗址保护的展示与城市发展的矛盾可能比其他城市要突出得多,实施大遗址保护的难度也大得多。因此,历届洛阳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都十分重视大遗址保护,并就如何处理好大遗址保护和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特别是最近几年实施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逐步形成了大遗址保护的洛阳模式。

     

        一是始终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我们从城市规划入手,统筹解决城市建设和遗址保护关系问题。经过几次城市规划的修编,洛阳已经形成了以北部邙山皇陵区—隋唐城宫城核心区—定鼎门遗址—关林—龙门为主的纵贯南北的城市历史景观轴线和以洛河—伊河为主的南北对称、东西拓展的现代城市发展轴线,大遗址已与城市水乳交融、相得益彰,成为城市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

     

        二是始终坚持统筹兼顾,互利共赢。注重法律依据和保护规划的制定,洛阳先后出台了《汉魏故城保护条例》《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条例》《二里头遗址和尸乡沟商城遗址保护条例》《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以及《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大遗址的职责,为加强对大遗址的保护提供了法律武器。启动了大规模的大遗址恢复展示工程。自2006年以来,洛阳相继启动了汉魏故城、隋唐城、偃师商城等大遗址保护展示工程。依托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加快各类博物馆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天子驾六博物馆、古墓博物馆、民俗博物馆、都城博物馆、商城博物馆等11座专业博物馆。

     

        三是始终坚持考古先行,夯实基础。长期以来,洛阳文物考古部门和社科院驻洛研究机构,针对五大都城遗址进行了详细的考古发掘工作,为明确各个不同时期大遗址的科学价值、建设理念、规划构造、文化内涵和民俗民风,提供了翔实充分的依据,使我们有针对性地编制文物保护方案、科学有效地对遗址实施保护,也为整体保护规划的编制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技术支持和考古依据支撑。

     

        四是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惠及民生。我们的目标是利用三到五年时间,建成3~5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使每一处大遗址都成为城市中一道美丽的风景。我们在大遗址保护方面提出了一种新的理念,即“建设一个工业项目,可以服务一个城市几十年,而保护一处文化遗产,可以让一个城市受益上百年、上千年”。正是这些通过遗址保护对社会大众的回馈,使得洛阳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形成了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作用,全市上下文保意识空前高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是始终坚持把握原则,务实创新。在文物本体保护工程设计中,最大限度满足遗址承载力,实现了遗址保护和工程的可逆性。在遗址内部展示中,通过声、光、电手段,动用3D影片、虚拟漫游、全息模型投影等多种现代数字化手段,将各个历史时期在洛阳的人类活动、历史事件生动地表达出来,让枯燥的土遗址鲜活起来。同时,为彻底解决大遗址保护资金瓶颈问题,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我们也积极创新遗址保护的运营模式。市政府批准成立了由政府控股的文投集团,积极探索我市大遗址保护展示、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的新模式。(河南省洛阳市文物管理局局长 刘德胜)

     

    大遗址保护不是一劳永逸

     

        河南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古老厚重而又生机勃发,文化灿烂而历史悠久。“昔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间”。河南是中国的缩影,五千多年中华文明史中,河南处于全国经济、政治、文化中心的时间长达三千多年,先后有20多个朝代的200多位帝王定都或迁都于此,留下了无数令世人侧目的珍宝和遗产,彰显出神秘而又迷人的风采。

     

        洛阳是历史文化名城和著名古都,是大遗址保护分布的集中片区,有7处大遗址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150处大遗址之列。洛阳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特别是在大遗址保护上,认真贯彻国家文物保护方针政策,不断更新保护理念,形成了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大遗址保护工作新机制,在隋唐洛阳城、汉魏洛阳城以及偃师商城等遗址保护展示工程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丝绸之路和大运河的整体保护及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2009年成功举办了大遗址保护高峰论坛,发布了《大遗址保护洛阳宣言》。

     

        在新的形势下,洛阳大遗址保护工作大有可为,洛阳市要以积极的文化自觉、紧迫的历史责任感和高瞻的战略眼光,用新思维、新理念探索措施、新办法,切实做好大遗址保护工作。

     

        一是要在认识上再提高度。树立历史责任观,把大遗址保护作为文物保护的重中之重。洛阳承担大遗址保护和研究的任务繁重而艰巨,在国家文物保护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代表性和影响力,必须本着对事业、对历史、对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保护好这些大遗址。

     

        二是要在保护上再加力度。在中央高度重视、国家文物局积极推动、各级政府积极响应下,我国的大遗址保护卓有成效。但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大遗址保护没有一劳永逸,仍然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科学地开展大遗址保护与利用工作,必须认真处理好经济利益与文化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关系,努力使大遗址这一珍贵的人类精神文化财富在城市化进程中得到有效保护。

     

        三是在展示上再增亮度。文物保护的目的是资源共享,传承后人,从文物中得到智慧、受到启迪。通过建设考古遗址公园和城市休闲绿地等形式,让文物遗址、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合理利用。要深入挖掘大遗址内涵和价值,促进旅游等相关产业发展,为洛阳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作出新贡献。(河南省文物局局长 陈爱兰)

     

    实现大遗址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十一五”以来,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设立了大遗址保护专项经费,以一种极为特殊的政策驱动形式,引发了我国大遗址保护领域中的重大行动转向,即建设以“保护展示”为核心概念的考古遗址公园,洛阳作为大遗址保护的重镇,提供了一批“非典型”的代表性案例。

     

        说洛阳案例“非典型”,是因为在不具有与之相类似的西安那样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的情况下,洛阳市委、市政府为大遗址保护项目争取或配套了大量资金,创造了被学者称为是“以综合开发的建设项目形式开展大遗址保护展示设施建设”的新的洛阳模式,努力将大遗址保护展示纳入城市开发、环境整治、老城改造、民生改善和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发展总格局。在洛阳,诞生了全国第一个考古遗址“展示性保护设施”(定鼎门遗址)建设项目,在隋唐洛阳城遗址的核心区宫城区内,诞生了列入第一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隋唐洛阳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这些工作都是实实在在的“苦力活”,没有那么多精心策划和包装过的融资、开发、地产项目等“诗外功夫”。换句话说,洛阳模式中传统的文物保护基因还比较多、比较纯正。

     

        要实现大遗址保护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中央和地方的共同努力。从中央来说,应该研究大遗址保护专项经费如何进一步突破传统文物保护经费安排思路,不再以简单的工程项目投入为主,进一步促使资金使用的平衡性、防范浪费风险。从地方来说,由于大遗址的保护工作与城市发展的密切关系十分典型,地方的规划分区、财政、建设项目、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等宏观决策与大遗址所在土地密不可分,涉及一条长长的产业(价值)链,从前期的城乡规划、土地利用,中期的文物保护与阐释,到后期的产权管理、运营服务、文化传播,各个环节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因此,洛阳市委、市政府应该特别加强财政经费的制度设计,支持全链条各个环节的全方位工作和专业咨询,包括产权、投融资、市场调查、营销传播、文化创意等等,这样才能保障文物保护和展示这个环节的经费的投入产生最佳效益,保障大遗址的真实和完整价值得到安全、有效地传承。(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刘曙光)

     

    充分展示遗址的文化价值

     

        近年来,在大遗址保护和展示方面,洛阳走在了前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世人所瞩目。在洛阳的做法中,诸如“政府主导,规划先行”“先考古发掘后建设”;对各方面利益相关者“统筹兼顾,互利共赢”“以人为本,惠及民生”“注重法律依据,进行保护规划的制定”;在“启动大规模的大遗址恢复展示工程”的同时,“加快各类博物馆建设”“在城市建设中融入历史文化元素”等,这些都应加以充分肯定。从中我们还可以看出:对于大遗址保护和展示并非只有一个样式,而是因地制宜,多种多样。如城市中和近郊的大遗址,有的可以做成遗址公园,而远郊的大遗址可能不适合通过遗址公园的形式来保护和展示。

     

        对于城市中的遗址公园,洛阳已有很好的示范。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可以“锦上添花”。作为遗址公园,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功能:一是对遗址的保护,二是对遗址文化意义的间接展示,三是公园的休闲作用。现在有些地方的所谓遗址公园,搞出大片的水泥建筑,且不说劳民伤财,不但谈不上是对遗址的保护,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破坏,而且也没有任何休闲的意义。试想大片的水泥地面在烈日的暴晒下,连个阴凉的地方都没有,谈何休闲和文化欣赏。所以,遗址公园就是要将遗址的保护与公园的休闲很好地结合起来。与此同时,还需尽可能多地展示遗址的文化价值。

     

        在展示遗址的文化价值方面,一是要明白大遗址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成我国古代文明史迹的主体,是一种显化的历史;二是要让来到遗址公园的民众能够读懂遗址所反映的历史文化。这就像一个博物馆的展览需要解决“公众想看什么”和“公众能否读懂展览”一样,遗址公园中的遗址是被保护在地下的,在地面上可以通过裁剪的花草来表现地下遗址中各种建制的轮廓,但公众要读懂花草所表现的建制轮廓,则需要大量的背景知识和通俗易懂的解说,而这种背景知识和解说还需具有一定的可视性,应该是图文并茂。因此,笔者建议在遗址公园里要搞一些小型而多样的浮雕和解说词安放在公园内供休息用的石椅石凳的旁边,分散在遗址公园内的各个角落。这些浮雕和解说词,有的属于对地下遗址整体布局的介绍;有的属于对地下建筑物的想象复原;有的属于对有关联的历史事件、历史故事、典章制度的形象说明。总之,既要体现遗址公园的主题性、文明史迹的文化价值,又要丰富多彩,通俗易懂,把这种显化的历史有机地融入公众的休闲生活。我想这样的遗址公园才能成为城市生活的一个亮点,成为城市生态文明的组成部分,才具有可持续性,具有传世的永久价值。(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王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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