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在各界引起广泛关切。近日,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邹平学就此事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他说:“白皮书对香港如何更好行使高度自治权提供了指引和方向,有助于特区总结过去,明晰未来。”
“一国”才是主体
邹平学指出,白皮书当中最重要的,是摆正香港的定位,即是国家之下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对于“一国两制”的基本国策,“一国”才是主体,“两制”与之并非对等地位。
目前,香港社会还有一些人对“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基本法有模糊认识和片面理解,少数人片面强调“两制”特别是香港的“一制”。
“白皮书的发表,澄清了这些错误认识,指出‘一国’和‘两制’不能等量齐观,‘两制’是以‘一国’为前提的,必须建立在‘一国’基础之上。”邹平学强调,国家允许香港保留资本主义制度,香港社会也必须充分尊重国家主体的社会主义制度,包括国家实行的政治制度及其他制度和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
爱国者治港
“在香港因行政长官普选陷入激烈争论之际,就香港问题发表白皮书可谓正当其时。”邹平学说,白皮书的发表,将对香港政改起到解决分歧、凝聚共识、正本清源的作用。
白皮书明确宣示,“中央政府真诚地支持香港的民主政制向前发展”,继续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循序渐进发展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政制。行政长官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立法会最终达至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这是中央政府作出的庄重承诺”。
白皮书还重申了“港人治港是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并明确表示,“爱国者治港也是具有法律依据的”。白皮书指出,这是体现国家主权的需要,确保治港者主体效忠国家,并使其接受中央政府和香港社会的监督,切实对国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香港居民负起责任。
宪制基础是国家宪法
随着“一国两制”实践不断发展,香港基本法实施不断深入,必然要求继续完善与香港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使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切实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运行。
对此,白皮书明确指出,基本法的依据是中国宪法,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在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中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构成了香港的宪制基础。
“由此可见,香港特区的宪制地位最终是由中国宪法所确立的。”邹平学说,过去总是有一些人只就基本法谈基本法,忽视了基本法是在宪法框架下确立的特别行政区法律这一重要事实。“白皮书明确提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从属于国家宪法,要将基本法放在宪法框架下理解,这具有拨乱反正的作用。”(本报记者 罗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