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不是太大的事,毕竟我也有部分责任。现在案结事了了,我挺满意的。”被申请人小蔡说道。经过调解员马文佳的调解,小蔡从先前工作的家政服务公司拿到了4500元工资。
日前,由北京市朝阳区总工会和朝阳区人民法院联合建立的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工作室在朝阳法院正式挂牌,区总工会指派的两名调解员进驻法院,参与劳动争议案件调解。中心挂牌当天就调处了小蔡的案子。这意味着自今年1月起,已经试运行5个月的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工作室“转正”。
工会调解促案结事了
原来,小蔡之前与这家家政服务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小蔡于2012年11月入职,因在工作过程中与公司发生矛盾,他在2013年8月31日向公司提出辞职。随后双方因该月份的工资问题发生纠纷。小蔡提出了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6000元工资。但是公司认为小蔡只工作到8月22日,且没有办理交接,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只同意支付3000元。仲裁支持了小蔡的请求,该公司不服,于是诉至朝阳法院。
“这种小额的案件,调解成功的可能性挺高的,双方也同意进行调解。”马文佳说。在朝阳法院委托区总工会进行调解的过程中,马文佳向双方当事人做了细致的解释、说理工作。该公司认识到劳动者的工资必须要依法给付,小蔡也认识到如果进入诉讼程序,时间会比较长,相应的诉讼成本也会升高。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和一次当面调解之后,双方最后达成了协议。
马文佳告诉记者,作为朝阳区总工会派驻朝阳法院的调解员,她每周都会和同事轮流到工作室从事调解工作。该工作室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制定了与审判配套的运作流程,配备了专门的对接合议庭,使联动调解成为法院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形成了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多元联动有效化解纠纷
“近年来,我院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一直处于高位运行态势,案件受理数量逐年递增、审理难度也不断加大。”朝阳法院副院长龙云斌介绍,2011年,该院受理劳动争议类案件3994件,2012年为4760件,2013年则为5077件。同时,案件呈现判决比例高、上诉率高、调解撤诉率低的特点。
龙云斌表示,在这类案件中,劳动者的证据意识、风险意识、调查取证能力均较弱,劳资双方诉讼能力差异较大。同时,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涉及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财务成本管理等,双方分歧较难弥合,化解难度较大。
为推动纠纷的实质性化解,2014年1月起,朝阳法院与区总工会联合建立的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工作室开始试运行。在这一机制下,由朝阳区总工会指派调解员进驻法院,接受法院委托,基于当事人自愿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解。
专业化、社会化调解资源的引入,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调解、创新了调解模式、提升了审判质效,也对分流化解案件起到了积极作用。
朝阳法院民五庭庭长全军介绍,自今年1月工作室试运行至今,共对20起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了调解,诉求均集中于基本劳动报酬。其中16起调解成功,且均已履行完毕,所有款项均在15日内实际给付到劳动者手中。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7年6月,朝阳法院就携手朝阳区总工会、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司法局三家单位,共同成立了北京市首个劳动纠纷调处中心,形成了多元联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而该工作室的设立,能够有效弥补原有机制在诉中(庭前、庭中、判前)调解的空白。
至此,朝阳区正式形成了包括企业级调解委员会、街乡级调解室、区总工会第一调解中心、仲裁院第二调解中心、区法院第三调解中心(即劳动争议联动调解中心工作室)的五级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模式。(本报记者 靳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