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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6月10日 星期二

    观点新闻·刘剑文(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

    减少税法遵从成本为企业减负

    作者:杨亮 《光明日报》( 2014年06月10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杨亮)国家税务总局3月份分两批取消了20项进户执法项目,4月份取消简并了15项涉税文书报表,5月底又取消9项进户执法项目和11种涉税文书报表,持续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好评。对此,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教授刘剑文指出,只有看住向企业乱伸的手,管好朝企业乱跑的腿,抑制以监管者自居的心,才能真正持续地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

        “纳税人权利是人民主权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从权利义务相对等角度讲,纳税人在缴纳税款的同时,理应享有相应的权利。”刘剑文说,但目前存在的“多头检查”“重复进户”、报表资料多等问题,无疑增加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成本,干扰了其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交易活动。税务总局取消不必要的进户执法项目和报表资料,实现了纳税人权利体系的完整化,促进了纳税人权益与税务机关权力平衡,符合简政放权走向。“要想使纳税人的合法权利摆脱不合法、不合理的束缚,关键在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刘剑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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