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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6月08日 星期日

    影事评说

    类型摄影的猫腻

    作者:胡昊 《光明日报》( 2014年06月08日 09版)

        将照片进行分类是理所当然的事,不论是编辑个人文档还是摄影竞赛,甚至有些摄影师的微博认证讯息也会具体到某种“类别”的摄影师,比如人像摄影师、婚礼纪实摄影师或者是“文艺范儿”十足的胶片摄影师……然而,原是有助于人们分辨摄影的“分类”却在近年来有滥用的嫌疑,这不仅让“分类”没有发挥出促进交流、学习的功能,甚至还产生了反效果。

        2000年以来,当中国摄影逐渐走向多元的媒介表达时,对于诸多类别所衍生出的问题,业界也多有探讨。鲍昆的《雪月风花近百年》、林路的《清算风光摄影》、顾铮的《风景本身就是问题》等均对“风光摄影”这一类别进行了正本清源,并比较分析了国内外“风光摄影”的异同。与之相似,顾铮的《中国私摄影论》较为翔实地梳理了中国的“私摄影”现象;鲍昆的《纪实摄影的本质是人文关怀精神》则从纵向、横向两个维度辨析了“纪实摄影”……不过,近年来,中国摄影的发展日新月异且有提速的态势,而作为其副产品之一,摄影“分类”问题也随之产生了一些新特点,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该问题变得更加复杂。

        其一,摄影的分类越来越细,失去了分辨摄影的基本功能。以“湿版”“胶片”“钯金”等古老技艺命名,或以“诗化摄影”“本体摄影”“观念摄影”等哲学想象式的命名,是此类滥用的表现。这种变化无关摄影,摄影人盲目追求个人私利导致了这种无聊现象的盛行。这里特别要提一下“观念摄影”,这个伪概念在国内通常是指非如实类的创意视觉化的摄影,用以装裱创作者某些看似高深莫测、实则空洞无物的点子。事实上,一切摄影均始于观念,终于观念,这种观点已经在摄影教育较成熟的英美高校中得到广泛认同,既然如此,谈何观念摄影?

        其二,摄影分类的“阵营化”。中国摄影圈并不缺乏事件和话题,更不缺少以此展开的探讨、争辩,但探讨的内容却通常集中在“外围”,不谈摄影史、不谈摄影理论。此时的“XX摄影”便不再是纯粹的“分类学”词汇,而是成了某些利益群体的代名词,这种“越俎代庖”的现象在纪实摄影领域尤为明显。近年来,已经不止一次出现过评论家罔顾一般的照片评判标准,仅仅针对题材选择,便对一些极其普通的组照大肆追捧的现象。这些照片习惯性地高开低走,建构宏大的主题,却在摄影语言、叙事上拒绝任何新的可能,不断重复着陈词滥调。

        从摄影史的角度看,以斯蒂格利茨为代表的摄影分离主义和安塞尔·亚当斯发明的分区曝光法,分别从观念和技术的角度确立了摄影的语法和美学特征,这让摄影摆脱了对绘画的依附。从此,从技术和用途的双重角度,摄影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纯艺术摄影、作为工具的摄影及爱好者摄影。

        纯艺术摄影以艺术特征出发,包括直接摄影和以摄影媒介为核心的影像艺术(例如郎静山的集锦摄影、罗德钦科的摄影拼贴画以及利用图片处理软件合成影像的泛摄影等)两大门类;作为工具的摄影则通常要求照片符合相关行业的规范,如医疗摄影、新闻摄影及商业摄影等;而与前两者相比,由于缺乏明确、成熟的创作动机和艺术主张,又不符合作为工具摄影的规范,爱好者摄影几乎可以囊括一切人们平常见到的普通照片。

        不论风景摄影、纪实摄影,还是那些暂时无法被归类的“新”摄影,在内容上其实殊途同归,即还原到“关心人”上来。因此,摄影的分类也由此变得没有那么重要。一如马丁·帕尔说过的一句话:“没有人能够结束战争、饥荒、艾滋病,我不是一个传道士,所以我并不对这种现象做一个好或者坏的直接的判断。我觉得我所传达的信息是一个开放的结尾。”或许这种主张对摄影人来说具有更广泛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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