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6日电(记者邓晖)原则上要按50%的比例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的比例要逐步达到普通高中招生的50%——教育部官网6日公布《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引导初中生源合理分流。
通知指出,要继续把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青年农民、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纳入中职招生计划;积极落实本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相关政策。同时鼓励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班等形式招收残疾学生,继续办好内地西藏和新疆普高班、中职班。
通知强调,要坚持招生“阳光工程”,实行中职办学资质年审制度;禁止部门和地方保护、抢拉生源、“有偿”招生;严禁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