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6日电(记者邓晖)被视作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高校章程建设工作又迈出实质性一步。教育部6日表示,已核准吉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四川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和西南大学等9所高校章程。这是教育部继核准中国人民大学等6所高校章程后,核准的第二批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章程。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与首批核准章程相比,此次9校章程在体例结构、具体制度设计上体现出更多创新,如更突出学术委员会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的地位,详细载明了各级学术委员会的职权及人员组成、议事规则等,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保障教授治学的制度机制;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健全管理职权的运行与监督体制方面做出针对性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