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8日电(记者王逸吟)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8日通报,台湾著名作家、编剧陈喆(笔名琼瑶)以电视剧《宫锁连城》侵害其作品《梅花烙》的改编、摄制等著作权为由,将《宫锁连城》编剧余征(笔名于正)、出品方等5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2000余万元,经审查决定依法受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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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中院受理琼瑶诉于正侵害著作权案
作者:王逸吟
《光明日报》( 2014年05月29日 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