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立足新的文化发展形势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命题,赋予文化发展新使命和新要求。为实现这一目标,文化发展必须要转变观念、创新机制、谋划新路,从根本上转变发展方式。
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之要——转变发展观念
由“分而治之”的文化发展观向“统筹协调”的文化发展观转变。自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至今,已十年有余。在这一时期,我国文化产业秉承的是一种分行发展、分层管理的发展理念,这一理念适应了文化产业发展初期的形势,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文化产业迅速发展。但这一发展理念仍有“计划”色彩,与时下文化产业“混业经营”“融合发展”的趋势及其内在要求日渐相悖,迫切需要树立“统筹协调”的文化发展观。一方面,要统筹文化产业领域内相关行业的发展,推动新的产业内容、产业要素植入传统文化产业进而带动传统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新兴文化产业门类的孕育。另一方面,要协调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发展,推动产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综合利用,赋予文化产业更多的发展空间,提升其综合竞争力。
由“政府主导”的文化发展观向“企业主导”的文化发展观转变。政府主导推动是我国文化产业前一个十年发展最鲜明的特征。政府主导作用的发挥有效解决了我国文化产业在发展初期面临的市场失灵、财力薄弱、文化安全等一系列问题,为文化产业健康成长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功不可没。但任何产业的兴衰最终都是由市场需求来决定的,文化产业的发展也不例外。在文化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就必须注重市场运作,遵循市场规律,更多依靠文化企业来主导,树立起“企业主导”的文化发展观,实现由政府推动为主的文化发展格局向以企业推动为主的文化发展格局转变。
由“相对保守”的文化发展观向“更加开放”的文化发展观转变。十六大以来,我国文化对外开放尽管有了较大的突破,国际文化贸易规模逐渐扩大,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但与我国其他领域特别是经济领域的开放水平相比,文化开放水平要逊色得多。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提高文化开放水平。因此,要想推进文化产业跨越发展,增强我国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我们必须树立起“更加开放”的文化发展观,把对外开放作为文化发展的动力。
由“粗放式”的文化发展观向“内涵式”的文化发展观转变。“粗放式”的文化发展观主导着过去我国诸多地方的文化产业发展,给当地的文化产业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后遗症”,导致发展后劲不足,必须树立起“内涵式”的文化发展观,即更加注重质量的发展、更加彰显特色的发展、可持续的发展。更加注重质量的发展,就是不要以产值论英雄,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更加彰显特色的发展,就是不要以同类项取胜,要把创意放在首位,追求差异化发展;可持续发展,就是不要以眼前利益为重,要从长远、大局出发,营造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大环境”。
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之基——创新发展机制
健全文化产权制度。文化离产权有多远,文化就离市场有多远。文化产权的交易与保护状况直接制约着文化发展的产业化、市场化水平,影响其市场竞争力。由于我国的文化产权保护与交易起步不久,缺乏相应的制度支撑和规范,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了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相对狭窄、文化产权交易定价难、部门监管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必须进一步健全文化产权保护和交易制度。一是要加快立法,确认文化产权内涵和保护范围,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艺、中医药、网络文化产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二是要完善相关法规,明晰文化产权的责、权、利,建立健全文化产权市场的交易制度和定价机制、信息发布机制。三是要完善文化资源与资本的市场流通机制,充分发挥大众和社会媒介的监管作用,引导文化企业有序开展产权交易。
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十六大以来我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文化管理体制的变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对未来文化工作作出部署时,强调指出,增强国家软实力,要完善文化管理体制。一是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推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实现由办文化向管文化、由管微观向管宏观、由主要面向直属单位向面向全社会的转变。二是要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三是要健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推动新闻发布制度化,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建立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以及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等工作联动机制。
创新文化运营机制。推进文化产业跨越发展,增强我国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不仅要在宏观层面上完善管理体制,而且必须从微观层面上创新运营机制,激发活力。就时下来讲,一是要深化国有公益性文化单位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内部制度改革。二是要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三是要鼓励有实力的国有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
构建文化创新体系。文化创新力不足,是造成当前我国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不强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推进文化产业跨越发展,增强我国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必须努力构建文化创新体系,大力提升我国文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一是要着力培育文化工作者的创新意识,提升其综合创新素养。二是要建立有利于文化创新的政策体系和法制体系。三是要营建有利于文化创新的社会环境。
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之道——谋划发展新路
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这是文化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突出体现,也是文化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路径之一。时下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一是要加强顶层设计,做好长远规划。二是要注重发挥旅游反哺文化的作用。三是要培育壮大文化旅游市场主体。坚持市场化、多元化、产业化、国际化的方向,着力培育既有活力又有实力的现代文化旅游企业。
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科技创新是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文化与科技融合有助于文化产业实现高科技化、精品化和尖端创意化。文化与科技融合,一是要加快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技术创新体系。二是要完善文化科技融合的政策保障体系。三是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构建有利于科技与文化融合的体制机制。不断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传统文化业态,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业态。
推动文化与金融融合发展。文化的腾飞需要插上金融的翅膀。金融发展能够为壮大文化企业规模和提升文化产业层次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是文化发展方式转变的强大助推器。《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强调,要加大金融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推动文化与金融融合,一是要促进金融政策与文化政策衔接配套,金融机构与文化企业联动沟通,以解决好金融与文化“隔层”的问题。二是要推动金融机构管理和服务体制创新,全面提升介入服务文化产业的能力。三是要不断提升文化企业的融资能力。文化企业加快建立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资产负债合理、依法合规核算的财务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推动文化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文化产业是一个综合性、渗透性、关联性比较突出的产业,与多个产业存在天然的耦合关系,具有融合的深厚基础和广阔空间。推动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是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强大引擎,也是文化产业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路径之一。推动文化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一是要坚持市场在融合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基于市场需求来推动文化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产业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二是要强化科技创新在融合发展中的引领作用。重视和鼓励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交叉部分的技术创新,创造良好的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共性技术平台。三是要发挥组织制度在融合发展中的保障作用。放松产业规制,鼓励文化企业跨界重组、建构,组建产业融合发展的企业集团。
(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执笔:陈宇翔、郑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