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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5月06日 星期二

    江苏张家港出台《志愿者礼遇办法》

    苏雁 许学建 《 光明日报 》( 2014年05月06日   04 版)

        本报苏州5月5日电(记者苏雁 通讯员许学建)日前,《张家港市志愿者礼遇办法(试行)》在江苏省张家港市正式发布。《办法》中包含10条规定,涉及荣誉评定、人身保障、激励措施3个方面,其中,学生志愿者将在报考张家港外国语学校时,按照星级给予2~10分的加分。

        “张家港志愿者礼遇办法所指的志愿者,是指在当地志愿者协会合法注册并正常参加活动、规范记录志愿服务时间的志愿者。”张家港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何俊介绍,除在荣誉方面给予优先推荐外,每位志愿者还可获得人寿保险公司赠送的10万元意外身故保险、10万元意外残疾保险、5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志愿者年度服务时间100小时以上,可免费享有体检、观看文艺演出、旅游年卡、公交年卡、停车年卡等待遇。

        此外,根据不同志愿者的身份,“礼遇十条”的部分内容更具引导性,如新市民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时间,纳入新市民积分管理,积分可加30分,积分作为新市民入学、入医、入户的重要依据;对生活困难的志愿者给予相应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扶。

        何俊告诉记者,如果志愿者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中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志愿者守则》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文明创建评先评优资格,纳入“诚信黑名单”,取消志愿者注册资格等。

        “这次系统性出台《张家港志愿者礼遇办法》,就是以制度化为保障,从精神和物质层面给予志愿者嘉许,提升志愿服务的社会认同感,树立好人有好报的价值观念,推动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张家港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杨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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