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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5月0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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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理解马克思笔下的三种“儿童”

    作者:陈炎 《光明日报》( 2014年05月05日 11版)

        “有粗野的儿童,有早熟的儿童。古代民族中有许多是属于这一类的。希腊人是正常的儿童。”马克思的这段话,学者们一直未能足够重视,认为那只不过是随口一说罢了,甚至怀疑其具有“西方中心主义”的倾向。但是如果我们结合马克思、恩格斯有关“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理论加以分析,就会发现,这句话既不是什么无关宏旨的戏言,更没有歧视东方文化的色彩,而是深刻地揭示了古希腊、古中国、古印度进入文明时代的不同路径。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作为“正常儿童”的古希腊文明,恰恰体现了这一规律。我们知道,早在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前8世纪的“荷马时代”,西方人已经发明了铁器。铁制农具的出现大大提高了生产力,创造了更多的剩余产品,从而为私有制奠定了基础。为了给剩余产品开辟市场,希腊人从公元前8世纪开始向海外大量移民。迅速“单子化”的希腊人既要在物质生活领域建立一种足以维护私有财产的政治制度,又要在精神生活领域建立一种足以维系共同信仰的意识形态。于是,他们一方面在坚硬的海岛和岩石上创造着完全不同于氏族社会的城邦制度,一方面又在虚无缥缈的奥林波斯山上创造着与人类毫无血缘关系的神学世界。这便是马克思所说的孕育成熟、呱呱坠地的“正常的儿童”。

        与古希腊生产力水平不同,我国的夏、商和西周时代,非但没有铁制的生产工具,就连青铜的冶炼也主要用于礼器和兵器的制造。既然没有生产技术的历史性突变,作为社会生活巨大变化的早期国家制度又是怎样出现的呢?这大概与我们的祖先所处的生活环境有关。作为华夏文明的发祥地,黄河流域的冲积平原有两大特点:一是其松软的土壤为铁质农具发明以前的古代先民们提供了耕作的可能性,二是其频繁的洪涝又使得人们必须建立大规模的社会组织才能加以治理。我们知道,治理黄河的工作不是少数人所能完成的,也不是某个部落群体能单独胜任的,它需要大量的人力和高度的社会组织结构。这种活动,显然为早熟的国家创造了条件。我们不应忘记,传说中夏代的创始人禹就是以治水起家的。作为首领,他联合其他部落一同疏浚河道,并在这一过程中将部落联盟演变为国家制度,致使他的儿子启废除了部落首领靠选举、禅让而产生的原始制度,最终建立起以血缘沿袭王位的国家政权,从而使中国古代的第一个奴隶制国家集团过早地诞生了。这也正是马克思所说的“早熟的儿童”的意义所在。

        与造就中华文明的黄河流域颇为类似,产生哈拉巴文明的印度河流域也有着易于耕种而又容易泛滥的特点。更为相似的是,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来看,当时的人们也还不会炼铁,青铜工具也不多见。但是,当洪水肆虐的时候,哈拉巴文化的创造者们并没有像我们的祖先那样建立早熟的国家政权以治理河流的泛滥,而是以一种躲避的态度选择了向东方的雅木拿河、恒河和古贾拉特等地区迁徙,并在迁徙的过程中逐渐消亡了。这样一来,历史便将印度文化的再创造留给了以后入侵的雅利安人。作为一种“野蛮的儿童”,属于游牧民族的雅利安人虽具有能征善战的优势,却不具备更高的文化水准。这些占领者一方面吸收了当地文化的营养,创造了吠陀经典;一方面却又敌视当地的土著居民,将他们视之为扁鼻子、黑皮肤的下等人。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一种既非市民社会、又非宗法社会的种姓社会出现了。

        如此说来,马克思笔下的三种“儿童”无非是人类早期文明三种不同路径的形象表述,而这三种不同的文明路径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西方、中国、印度这三大人类群体的“文化基因”。

        传统西方人的基本单位是个体,每个人都是单子式的,他们不仅有着连父母也无权获知的个人隐私,而且有着连帝王也无权剥夺的个性自由。他们坚信,尽管每个人在年龄、辈分、财产、地位上有这样那样的差异,但其在人格上都应是平等的。在这种“自我依赖”的信念指导下,他们在形而下的层面上用法律来约束人们的行动,在形而上的层面上用信仰来凝聚人们的精神。因此,无论是在肉体和精神之间,还是在自由和法律之间,西方社会都充满了巨大的张力。

        传统中国人的基本单位是家族,每个人都不是独立存在的单子,而是像树枝或网络一样,存在于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之中。在这种“相互依赖”的人际关系中,中国人既不喜欢用抽象的博爱来对待亲疏不等的各类人物,也不喜欢用抽象的法律来对待贵贱有别的各类事务。他们不仅用世俗的伦理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而且用人间的道德来凝聚大家的思想,从而在“家—国”一体化的社会结构中形成了巨大的凝聚力。

        传统印度人的基本单位是种姓,人与人之间不仅是有差别的,而且是有着森严等级的。较低种姓的人为较高种姓的人提供服务,既不要指望获得经济上的报酬,也不要指望获得情感上的答谢,而只是一种单方面的义务。反过来,他们在宗教和行政事务方面,又要依赖婆罗门和刹帝利的超度与管理。在这种“单向依赖”的情况下,人与人之间在情感上的基本关系既不是平等的,也不是可以沟通的,而是接近于隔绝的。

        在历史唯物主义者看来,任何一种文化观念都不是上帝赐予的,也不是人们头脑中所固有的,而是在特定的物质环境下逐渐建构起来的。时至今日,随着全球范围内人员的往来和资讯的交流,无论是西方人、中国人还是印度人,都在渐渐淡化其固有的传统;与此同时,他们也在从其他民族文化中汲取必要的营养。然而无论如何,不同民族通过进入文明过程的独特路径所形成的“文化基因”又是不能被轻易改变的,这就需要我们在当今的全球化时代加以相互认识、相互理解、相互尊重。

        (作者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文明、文化与构建和谐世界研究”首席专家、山东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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